政府帶頭做!行政院為臨時及派遣人員加薪 8241人受惠
2019/02/06 09:00
為對抗我國長期以來低薪的問題,行政院表示,已核定「公部門主動解決低薪方案」,將
針對中央各機關的臨時及派遣人員、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的約僱人員中,上述月薪低於3萬
元者進行調薪,此方案會回溯自今2019年1月1日,希望藉此帶動企業加薪,並提升民間整
體薪資。
行政院指出,「公部門主動解決低薪方案」適用的對象,包括中央各機關(含公立學校、
公立醫療機構)的臨時及派遣人員,以及中央與地方各機關(含公立學校、公立醫療機構
)的約僱人員。行政院解釋,至於地方政府的臨時及派遣人員,因為考量涉及各地方財政
負擔,因此不納入強制規範,但地方政府可自行決定是否以其自主預算來比照中央做法。
行政院指出,臨時及派遣人員的調薪內容,由中央各機關先將所有「平均每月總薪資」低
於3萬元者,直接增加「每月經常性薪資」1100元(含配合基本工資調整部分;又配合基
本工資調整未足1,100元者,補至1,100元止),調整後以「每月總薪資」3萬元為上限,
估計受惠的多達8241人。
行政院表示,另外,中央各主管機關如依所獲分配經費額度執行上述方案後仍有剩餘經費
,則應審酌同類人員實際工作內容及整體薪資結構後,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選定業務類
別的臨時及派遣人員薪資,擇優後再做合理調增,本次所需經費約1億8172萬4000元,由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統籌編列的「婚喪生育、子女教育及低薪配套補助」科目項下支應。
行政院表示,約僱人員的調薪,中央及地方政府機關依規定進用約僱人員並以1等僱用者
(每月總薪資2萬4750元),應全面調整改僱為2等(每月總薪資2萬6654元),並應配合
調整工作內容;又以2等僱用者如符合3等所需具備的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條件,各機關得配
合工作內容重新檢視及調整,將其改僱為3等(每月總薪資3萬863元)。
行政院估計,此方案實施後,全國共有1等約僱180人、2等260人,最多約440人受惠,所
需經費約1724萬元,會由各機關年度相關預算科目項下調整支應。(鄭鴻達/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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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6日公布「公部門主動解決低薪方案」,將針對政府機關月薪低於3萬者調薪。行政
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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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