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ROS (MIROS)》之銘言:
: 107年8月31日有關工會的新聞是機師一年內不罷工。
: 工會107年8月30日新聞稿明白寫「雙方同意一年的協商期,而工會則同意協商期間暫緩爭
: 議行為之行使」
: 結果還沒過半年,工會現在醞釀罷工是怎麼回事?工會還指控華航毀約!我實在一頭霧水。
: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80831000580-260114
: https://udn.com/news/story/11311/3340391
: 同場加映:
: https://uflb.mol.gov.tw/uflbweb/wfCaseData.aspx
: 上為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網頁。
: 查詢106年勞裁字第47號決定書,可查到有關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及華航機師傅○○(當時
: 工會代理理事長)申請的案件。
: 有興趣的可以由上揭網址找到全文。
: 摘要裁決決定書整理雙方(工會、機師傅○○及華航)不爭執之事實如下,「」內為原文:
: 「申請人傅○○於 106 年 7 月 11 日執行 CI-581 高雄(KHH)飛上海浦東(PVG)航班
: 之飛行任務前,於報到後實施第一次快篩酒測器檢測結果,數值為0.084mg/L,於讓其喝
: 水漱口 5 分鐘後,即 6 時 15 分再作第二次快篩酒測檢測,數值為0.117mg/L;6 時6
: 分第一次 ASIV 標準酒測器數值 0.13mg/L,休息 15 分鐘後於 6 時 31 分第二次ASIV
: 酒測器數值 0.11mg/L」(第36頁第20行以下)
: 「申請人傅○○於 106 年 7 月 11 日上午 8 時 35 分至高雄市立小港醫院抽血檢驗酒
: 精濃度,於醫師詢問為何需檢驗時,自承任務前一天即 106 年 7 月 10 日下午 4、5 點
: 左右,有喝 2~3 瓶啤酒之事實(相證 13);檢驗報告所載之檢驗結果為:<10.00mg/dL
: (相證 15)。 」(第37頁第3行以下)
: 「申請人傅○○於 106 年 7 月 11 日上午 8 時 35 分至高雄市立小港醫院抽血檢驗酒
: 精濃度,於醫師詢問為何需檢驗時,自承任務前一天即 106 年 7 月 10 日下午 4、5 點
: 左右,有喝 2~3 瓶啤酒之事實(相證 13);檢驗報告所載之檢驗結果為:<10.00mg/dL
: (相證 15)。 」(第37頁第3行以下)
: 到這邊,我想事實應該已經很清楚了。
: 結果呢?
: 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竟然以華航解雇傅○○的行為,去向勞動部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
: 要求華航回復傅○○原任職位及按期給付原領薪資。
那個新聞之前我也看過,簡單說,
那個機師是工會的理事長或是秘書長等等之類。
因為起飛前酒測不過的關係被華航開除解雇。
因為華航酒測有一個內規是,0.1以上開除,0.1以下記大過。
但是民航局的規定比較鬆。
現在就是要拿民航局的規定要華航恢復他的職位。另外就說因為他是工會的人,所以華航搞他。
至於他們公會一直要求酒測不超過
10.00mg/dL就算合格不可以解雇,也是這個原因。
但是華航要求是酒測零檢出,而且也實行很久了。
對照最近的酒駕撞死人的新聞就顯得很諷刺。
另外我一直覺得很奇怪是,華航明明就是公開上市的民營公司 ,公會為何可以要求直接和交通部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