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gain (天國直達車)》之銘言:
: 三修勞基法?綠委:取消加班時數上限
: https://goo.gl/wxt9k3
: 勞基法「一例一休」上路後爭議不斷,立法院於2018年年初二修勞基法,增加彈性空間
,
: 過民進黨立委許智傑認為,目前台灣社會批評的聲浪還是很大,呼籲應三修勞基法,取
消
: 班工時的限制。
: 許智傑今(7)日表示,勞基法二修之後,台灣社會還是有很多意見,不只中小企業老
闆?
: 罵,中小企業勞工罵得更厲害,他知道勞團擔心會讓勞工過勞死,但很多勞工告訴他,
他
: 一天想多加班2小時,一個月22個工作日就要44小時,星期六想再加班8小時,一個月4
週?
: 要32小時,加起來一個月加班時數就要76小時,他們認為這樣不會過勞死,而且還可以
補
: 家庭生活所需,但卻被民進黨政府擋住了,老闆也不敢讓他們加班,因為會違法。
: https://goo.gl/Vxsdm4
: ▲許智傑呼籲三修勞基法。(圖/資料照)
: 許智傑指出,在台灣大部分都是中小企業、大部分勞工都有加班需求的情況下,他要跟
勞
: 朋友呼籲,他們不是沒有理想,但應該等到台灣的國民所得達到4萬美金、5萬美金的時
候
: 坦白講,修第三次很辛苦,但若不修,人民有很大的意見,所以他也呼籲勞動部、執政
黨
: 以慎重思考第三次的勞基法修法,把加班時數的上限拿掉。
: 至於勞團擔心把加班時數交給勞資協商,會讓員工被企業老闆剝削,許智傑說,這部分
就
: 給勞動檢查,勞動部應該恰當運用,比如說勞檢員出去檢查的時候,不要不分善惡的老
闆
: 部都開單,這會造成很多公司的困擾,應該先訪談、抽檢,好的企業的小錯誤就不要一
直
: 單、叨擾他們,不好的企業、壓迫剝削員工的企業,則要多次加強勞檢,改善他們剝削
勞
: 的行為,這樣的配套,才能符合台灣既有的民情。
勞工為什麼希望多加班?因為能多賺加班費>>
(我們先假設所有老闆都會照規定給足加班費)那麼,拿掉上限後勞工每個月就能賺足足夠
的薪水滿足家庭或個人生活所需>>
問題來了,如果老闆都能夠完全依照規定給與足額加班費,那麼表示老闆們認為給與加班
費的成本小於直接提高薪資所需的成本,所以寧願給你加班費也不願意提高勞工的本薪>>
那麼,情況很明顯了。
修法呢,是要修的,但不是修改加班上限。相反的,應該要朝著「提高加班成本」的方式
來修法。
而且是要提高到能夠讓老闆們覺得「與其叫你加班,不如直接給你加薪,阿謀挖每合(台)
」的方向去改,這才是治本的道理。
與此同時,推動民間企業加薪法制化作為輔助配套。最低限度是,以政府每年給軍公教調
薪的幅度作為基準,勒令民間企業以幾年為一個單位,當中必須符合政府調薪之幅度。若
一直都無法配合,則減免補助或者行政裁罰,並配合輔導直至達標。
沒有錯,就是赤裸裸的市場干預。
但是在台灣勞工意識以及工會風氣沒盛行之前,這是必要之惡。
如果做不到,那就早點坦承,而不是等到選舉時才開一堆很好聽的空頭支票,然後選完再
找一堆藉口當理由伯或者找一堆廠工洗風向。
已經幾年了還這麼不長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