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這邊的人都是年薪三百萬起跳的溫拿
都是靠腦袋賺錢,甚至是靠錢賺錢。
所以版上完全無法接受真的有人自願加班只為了賺錢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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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台灣真的有一群人,他們是在工廠裡,操作著機台。
他們很願意留在工廠加班,他們是一群用手賺錢的人。
他們的學歷往往不高,可能只有國小,國中,高職。
造成低學歷的原因有很多
有些人是因為自己愛玩,早早就離開了學校;有些是因為父母離異,不得不提早出社會賺錢
養家。
甚至有些,是曾經的七逃人,因為覺得人生不能再這樣提心吊膽,所以離開了家鄉漂泊到了
異地。
這些人,一句話總結,就是弱勢,就是可憐人。
但是他們不偷不搶,用自己的雙手養活自己。
這是選擇,他們選擇了堂堂正正的做人,而不是自怨自艾,甚至是仇視社會。
他們,是值得尊敬的,而正是這群人需要用時間去換取金錢。
因為他們沒有很好的知識,沒有很好的背景。
他們有些人連小數點的加減都不會。
但是他們願意用他們的時間去換取金錢。
然而加班上限時數卻斷了這些人想用時間換取金錢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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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加班時數是為了防止員工過勞,而且可以降低失業率強迫資方多僱佣人。
當然過勞與否這是個醫學問題,我不是專業,無法評論。
但是就台灣現在的失業率3點多%的情況來說,實在是很難再促進資方去聘用人了
為什麼?
因為這個社會上就是有些人不想去工作,怎麼叫都沒有用,這種失業率叫做自然失業率,這
個失業率大概是在1.5~2.5%
台灣的失業率已經很接近這個失業率了
而且你多僱佣人,就是多了一個變動成本,工作多的時候當然沒問題,可是當工作少的時候
全工廠的人大概只能打掃抓蚊子了。
這對公司的經營是非常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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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如果理性討論是否取消加班上限的話可以分幾個方面來討論
1,是否有急迫性?
2,對現有制度是否有衝擊性?
3,是否有選舉的考量?
個人認為現在對勞工來說最重要的是加班時數的實報實銷以及加班費的實報實領。
台灣不能停留在一個政府永遠都以為勞工每個月的加班時數只有46小時的認知裡,這樣跟國
軍武器的妥善率永遠是100%一樣可笑。
台灣政府要去瞭解到真正的數據是多少,到底那個行業加班的多,那個行業加班的少。
然後那些公司最容易沒有加班費,並且拿出相對應的法律。
這才是台灣勞工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