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三修勞基法?綠委:取消加班時數上限

作者: rocklorl (現煮,回甘)   2019-02-07 23:44:13
來講講南科某科技廠的故事。
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也可以查到被開罰的紀錄,
最近似乎有大事纏身。
https://announcement.mol.gov.tw/
有天不知道部門為什麼被勞檢,
但勞檢員不透漏資訊一切保密,公司內部也沒人知道。
因為HR和相關主管透過各種方式打聽都查不到,
而那時很多人員離職,只能推測是離職人員檢舉的。
勞檢後被查到不給加班費和超時加班,
所以高層不爽了,要求部門大主管需依法給加班費和不能超時加班。
而部門大主管對底下的小主管們說:
「我有不給加班費和要求加班嗎!」
是啦,加班費會給也沒要求加班。
但加班費平日不能報,只有假日值班可以報,
不過值班是用輪的,所以一個月常常24小時都報不到。
就算真的加超過46小時也會被系統卡住而不能報。
而平日大多數人加班隨便都2-3小時起跳,
忙到半夜大有人在,甚至到隔天早上的,
也不能報補休。
半夜睡覺時,夜班助工打電話說有問題他們無法處理,
問過還在加免費班的工程師們也不知如何處理;
或者假日時,值班打電話說有個緊急case無法處理,
問過當時跑來公司加免費班的工程師們也不知如何處理。
身為負責人只能摸摸鼻子去公司。
這些不能報加班費,因為是你這個負責人沒做好,
做好就不會有人打電話給你。
若平日報加班費或補休,小主管會先被幹,
然後同team的感情也沒很差,不想小主管痛苦,
最後很多人就不報加班了。
不過聽說大主管講是你們自己效率太差,沒人要你們留下來,
是你們自己自願的,這樣怎麼好意思拿加班費?
嗯,整個部門常常一半以上的人留下來加免費班,
所以是效率問題?
業內的人都知道module人力有限且平日鳥事多如雜毛,
遇到大case要處理更是累人。
不加班處理,隔天或隔幾天被幹飛,然後壓更多問題下來要你解決。
沒做好就是扣獎金或分紅,不過紅人例外。
有責任心的當然就會硬著頭皮做,擺爛的也有啦,
但就只是換個倒楣人擦屁股,做好沒事,做不好被幹。
為什麼不資遣擺爛的?因為資遣會被政府關切。
沒發生重大問題,很難有理由資遣。
偶而也會遇到空閒的時候,大家就比較準時走,
但有聽說大主管問其他人,那個team是過太爽嗎?
或許大家會說是大主管的問題,高層沒允許。
其實高層很多個,也有高層下令過管控加班費,
一個月不能超過多少時數,而下面員工也只能照做。
高層跟主管們上下交相賊罷了。
被勞檢後,小主管宣導平日有加班的就報加班,
一日上限依法4個小時,然後希望大家盡量不要超時。
看到這,大家以為happy ending了?
後來聽說大主管跟小主管講:
「誰加班費報越多,就從獎金和分紅扣越多!」。
不過現在公司獎金和分紅越來越少,
整年報加班費下來或許還賺。
報加班費的人會被小主管問說你整天行程在幹嘛,
每個細項審核,然後會問為什麼要在這項花時間,
為什麼這個會要開這麼久,為什麼XXXXXX之類。
若做事有效率的話,這個加班費不就可以不用報了?
當然用猜的也知道是上面的意思啦。
就算很認真做,最後沒辦法真的要加班報加班費,
但常常被這樣細項審核,也是會很煩的,
而且下屬們會有一種不被信任感,很像被羞辱。
因此就有不少同事1-2小時的加班就不報加班費,
或者都不報了,免得找氣受。
之後很多人就盡量準時走,下班後有公司電話打來也不接,
事情放給他爛,反正獎金和分紅越變越少,不值得賣命。
最後部門一堆人受不了,又走了一批。
搞到可值班人數不足,聽說小主管也跳下來值班。
然後走的人幾乎都找到更好的工作。
所以這個故事表達了
1. 勞檢不會透漏檢舉人資訊(當然或許只是這個勞檢員守本分)。
2. 勞檢可以有用,但政府這把刀要怎麼用是重點,
而且這把刀還太鈍,需要修法再磨給更大的力量。
3. 加班費或補休很難拿到,所以勞資協商是屁,
勞工哪來力量對抗資方,而且勞工內還有資方狗。
4. 分紅和獎金是浮雲,高底薪才是正解。
5. 沒有自願加班這種事,都是有原因的,當原因消除就沒人要加班。
再補個掛,這間公司的前CEO和一些高層,美其名是退休,
但實際上是跑去大陸科技廠工作。
而呼籲要三修勞基法的許智傑立委,他的前助理幹過這件事。
扯!勞檢6項違規 立委助理下條子竟免罰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116/1279810/
作者: yumika   2019-02-07 23:47:00
科技業常態啊 板上一堆平行世界www
作者: lain2002 (lunca)   2019-02-07 23:48:00
從頭到尾就是勞檢太少的問題、DPP一直裝死當沒看見
作者: juhn (蒼天航路)   2019-02-07 23:48:00
你知道太多了
作者: drraujn (Hike)   2019-02-07 23:50:00
推這篇 媽的真的講到心裡去
作者: nabecat   2019-02-07 23:50:00
想修法的立委只想討好大老闆而已 私底下不知收了多少$$
作者: y1896547 (巴斯)   2019-02-07 23:51:00
如果罰鍰改成補償勞工就有感了
作者: ubcs (覺★青年冒險蓋)   2019-02-07 23:51:00
作者: knml (法師)   2019-02-07 23:51:00
推,講得很有道理
作者: BANAGHER (巴那吉)   2019-02-07 23:52:00
這才是真實社會
作者: AMachi (阿螞曲)   2019-02-07 23:54:00
推,另支持勞檢
作者: jackloutter (WithoutReason)   2019-02-07 23:55:00
推,應該要建立吹哨者制度
作者: KKB (制約與誓言)   2019-02-07 23:58:00
資方立委
作者: sid3 (bluewind)   2019-02-07 23:58:00
這種檢舉案會讓民進黨很難做人 需要選票又要跟老闆交代乾脆提個加班無上限 皆大歡喜 想加班的人就盡量加
作者: FK6819 (恨情人)   2019-02-07 23:59:00
取消上限讓大家報到爽
作者: aponla   2019-02-07 2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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