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oggssi (冠軍車手321)》之銘言:
: 我直接回一篇。
: 「你不去想被撞死的人,被撞傷的人他的家人怎麼辦 」,這是一個極大的錯誤觀念。
: 在刑法上,加害人侵害的不是被害人,而是「法益」,因為加害者侵害了法益,國家無法坐
: 視不理,所以需要「公益代理人」檢察官來替「國家社會」討回公道,而不是替被害人討回
: 公道,被害人的公道是「民事賠償」的問題。
重點是,現在檢察官和法官,有為「國家社會」討回公道嗎?
沒有啊,酒駕的人在台灣付出的代價微不足道
那個台中撞死人的,酒駕三次了啊,國家管過嗎?
那個被法官沒收車輛的,酒駕十一次了,前十次國家管過嗎?
沒有啊...
: 因此,加害者入監服刑,是對於國家的義務,而不是對被害人的義務,加害人欠國家多少,
: 還國家多少,跟被害人一點關係都沒有,因此,刑法當然不用管被害人的家庭生活會變得怎
: 樣。
: 重點是,刑法要考量犯罪預防的問題,當然要管加害人所受刑期是否能達成犯罪預防(即防
: 止再犯)的效果。
: 所以clausewitz大說得沒錯,刑法的確需要從犯罪者的角度考量刑期背後可能產生的各種問
: 題。
: 而被害人的家庭,不是刑法要管的,那是民事的問題。
你法律人說的都對,不是刑法要管的,那是民事的問題
那請問一下,不管民法刑法,不是都是國家的法
刑法可以不管受害者,那國家可以不要管受害者嗎?
你檢察官絕對可以說,你只管刑法,其他的事與你無關
但對人民來說,一個用盡一切能力去保護加害者,連加害者的家庭都要考量
然後說受害者關他屁事的國家,那請問要國家幹麼?
說白了,酒駕只有一個原因就是故意
知道要喝酒,還開車、騎車出去,99%都會酒駕啦
不要扯什麼會叫代駕
坐計程車來回的錢,一定比開車去再叫代駕便宜
便宜都不用了,還代駕?
會去替酒駕想的人,比酒駕還可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