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鉅亨網
2.完整新聞標題:
駁拒絕協商 華航:機師工會要求過高窒礙難行
3.完整新聞內文:
7 日華航機師公會表示交通部與華航協商破局,而華航則在晚間回應指出,
去年八月起的協商,已達成第十三個月以飛安獎金的形式發放,為此華航每
年增加 1.2 億人事成本,最後破局癥結在於桃園機師職業工會所提辛勞加給
,索求過高且窒礙難行,經桃園市政府協調,近期華航認為仍有談判空間,
但機師工會並不領情,表示所有條件都答應才願回談判桌。
有關機師職業工會所提疲勞航班改善方案,是以超過 8 小時 3 人派遣,超
過 12 小時 4 人派遣的計算方式。華航指出,以勞基法設定的 8 小時工時
來看待飛行組員,而非以目前全球通用,及台灣官方認可的 AOR(航空器飛
航作業管理規則)標準派遣人力,沒有任何一家航空公司以勞基法為標準,
華航目前的機師派遣,不僅合乎法令更優於法令,絕對無過勞疑慮。
華航表示,已於薪資架構設計時即將機師工作時間的特性納入規劃,然對於
工會所提紅眼航班議題,華航仍願意針對派遣加給進行檢討。
華航強調,本次重啟罷工爭議關鍵是 21 項調解議題,任何後續協商應仍以
21 項為範圍,工會方面不宜任意增加項目,目前機師工會所提的訴求有與
當初協議內容不同,由於工會對內談判條件及對外宣傳差異極大,包括協商
中依然要求華航應對酒測條件讓步,令人無法接受,華航不排除一一公佈,
釐清訴求正當性以昭公信。
華航主張,勞資雙方協商應本著誠信原則,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在去年八月
取得飛安奬金條件,即正駕駛每人每月多領取 1 萬元、副駕駛 6 千元,在
桃園市政府、交通部的見證下和華航定約一年為期協商,工會及其每一個會
員都有義務遵守這個約定,未達一年機師工會就片面中斷協商重啟罷工,若
罷工成真導致航班取消,桃園機師職業工會及實際參與罷工的會員,必然不
可免除民事賠償責任,以 2016 年空服罷工導致超過新台幣五億元損失的案
例,違法罷工將面對巨額求償。民國 80 年間,復興航空飛行員怠工造成數
千萬元損失,復興航空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告訴並獲得勝訴,判決飛行員連
帶賠償,說明民事責任是獨立存在。
華航再次強調從未拒絕談判,但拒絕工會以放寬酒測標準,以及影響公司基
本生存的談判條件,及全盤答應否則不談判的零和賽局劇本,威逼脅迫要求
華航為違法的罷工背書。
自農曆春節前機師職業工會提出罷工恐嚇,連日以不符事實的指控質疑華航
談判誠意,談判之外的宣傳應本於事實,不應為達抗爭目的,醜化公司飛安
包裝議題,除非工會的最終目的就是罷工,否則華航願意接受任何對企業有
建設性的方案。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cnyes.com/news/id/4277345
5.備註:
第一次看到因為爭取酒駕開飛機而發動的罷工,超屌XDDDDDDDDDDD
不愧是性侵邪教桃產總 開枝散葉管轄的垃圾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