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死刑能震懾酒駕? 李茂生:大概只有鞭刑

作者: joshua0606 (joshua0606)   2019-02-08 02:17:44
鞭刑啦死刑啦也不是不可以
但法律越修越嚴的前提
除了戰爭戒嚴等不確定因素
最有可能的原因就是現行的法律效果不彰
需要用更嚴的法律去治理
而法律效果不彰的表現就是社會越來越亂
所以想要去修法很簡單
拿出證據證明現行法律效果不佳
但是現實呢?
酒駕件數一年比一年少
虐兒事件也是一年比一年少
重大刑案也是一年比一年少
種種數據都顯示現行法律是有效
足以喝止並逐年減少犯罪的
那請問是要修個屁?
只是基於對個案的義憤填膺
只是基於垃圾媒體的過度渲染
就要去換掉行之有年又確實有效的法規
行為無異於趙王於長平換下廉頗
只是這次要送掉的是2300萬人民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9-02-08 02:20:00
你說的都很有道理啊,我就問一個問題就好,那一堆人用盡全力去維護酒駕的人工作權和家人生活品質是什麼心態啊?#1SM5WWxx (Gossiping)https://imgur.com/b5PxqAq
作者: nineveh (近水樓)   2019-02-08 02:23:00
樓上還來喔 是不是真的看不懂文章阿
作者: weichipedia (阿克西斯教小埋★騎士)   2019-02-08 02:23:00
同意樓上,六法全書唯一死刑,犯罪就直接撲殺何必在意人權
作者: flash1019 (9101hsalf)   2019-02-08 02:23:00
講啥屁話,酒駕件數逐年減少但是以絕對數量來看還是很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9-02-08 02:23:00
就這段,法律達人可不可以說明一下,他酒駕不管別人生
作者: flash1019 (9101hsalf)   2019-02-08 02:24:00
多。酒駕重大傷亡依然層出不窮,懂?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9-02-08 02:24:00
死,你管他家人生活品質哦推 nineveh<<你要不要說明一下這段咩
作者: weichipedia (阿克西斯教小埋★騎士)   2019-02-08 02:25:00
同理闖紅燈超速違停通通都是不管人家生死,早該一律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9-02-08 02:25:00
酒駕不能關,因為會降低酒駕的人他家生活品質
作者: nineveh (近水樓)   2019-02-08 02:26:00
所以你就是支持所有刑法唯一死刑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9-02-08 02:26:00
不能關酒駕的人,因為會降低酒駕的人他家生活品質
作者: Sandytw (肚臍風)   2019-02-08 02:27:00
不贊成用短期自由刑=保障生活品質明明是自己瞎凹的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9-02-08 02:27:00
我只針對那二位法律人說的,給酒駕的人處份,要考量他的家人
作者: brass (黃銅)   2019-02-08 02:27:00
不可剝奪人民酒駕的權力
作者: nineveh (近水樓)   2019-02-08 02:28:00
你自己說的阿 因為不用顧慮犯案者的動機 所以都是自找的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9-02-08 02:28:00
截圖和原文在上面,你要不要自己看
作者: nineveh (近水樓)   2019-02-08 02:29:00
讓他們罰錢=保護加害者 關起來=保護加害者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9-02-08 02:29:00
因為他會找不到工作,他家人可能會變窮
作者: kilof (KiLoF)   2019-02-08 02:29:00
犯罪矯治本來就要考慮將來回歸社會可能遇到的問題 多唸書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9-02-08 02:30:00
犯罪的人為什麼不用付出代價?
作者: nineveh (近水樓)   2019-02-08 02:30:00
想讓你不讓犯罪者死刑 是不是在保護犯罪者???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9-02-08 02:31:00
這串就是講酒駕,酒駕能有什麼動機?只有故意這個動機
作者: Sandytw (肚臍風)   2019-02-08 02:31:00
照某人的論點 一堆先進國家處理犯罪的方式都叫保護罪犯ww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9-02-08 02:31:00
這件事情是怎麼能討論這麼久 足證蠢蛋真的很多XD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9-02-08 02:32:00
不用說那麼多,原PO說的,酒駕不能關,因為家人會窮
作者: nineveh (近水樓)   2019-02-08 02:32:00
對阿 故意喝酒我知道 罪該萬死 唯一死刑才是對受害者好
作者: Sandytw (肚臍風)   2019-02-08 02:32:00
超速闖紅燈無照轉彎不打燈 全部的動機都是故意 發生事故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9-02-08 02:32:00
人家說的是不贊同短期自由刑 被你講成覺得酒駕不能關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9-02-08 02:33:00
你有學過數學嗎? 有學過條件敘述媽?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9-02-08 02:33:00
超速闖紅燈無照轉彎不打燈不是故意嗎?
作者: Sandytw (肚臍風)   2019-02-08 02:33:00
死人全部應該視為故意殺人 唯一死刑www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9-02-08 02:34:00
你不用扯那麼遠,就是你也不讚成酒駕應該關嗎?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9-02-08 02:34:00
酒駕現在不是就有有期徒刑嗎?
作者: Sandytw (肚臍風)   2019-02-08 02:34:00
短期自由刑的弊病確實發生在現在的台灣 不過對不讀書的人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9-02-08 02:35:00
arrenwu你要不要去看一下原文
作者: Sandytw (肚臍風)   2019-02-08 02:35:00
請他去看相關數據或討論可能要求太高了
作者: nineveh (近水樓)   2019-02-08 02:36:00
你自己才扯遠 我就簡單問你懂不懂社會矯治功能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9-02-08 02:36:00
他不想有後果,可以不要犯罪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9-02-08 02:36:00
他原文我看過了 不就是說他覺得短期自由刑不好而已?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9-02-08 02:37:00
我不懂啊,犯罪的人被關,他家人會窮,他會找不到工作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9-02-08 02:37:00
把刑法拿來當復仇工具的話怎麼訂都會有人有意見的
作者: Sandytw (肚臍風)   2019-02-08 02:37:00
人家是素樸正義的代言人 邏輯衝突或衍生問題都是別人找碴
作者: nineveh (近水樓)   2019-02-08 02:38:00
你無法理解就背起來就好 反正你也不想跟別人討論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9-02-08 02:38:00
你跟他差別在於你把刑法當報復的工具 他則是看作規範系統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9-02-08 02:39:00
所以你們都覺得原PO說的是對的,酒駕不應該關...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9-02-08 02:39:00
你著眼於報復 他就覺得那不是最重要 當然講不通啊那個只是個「看法」 沒有辦法論定對或不對每個人都可以述說自己的意見 你這麼生氣幹嘛XD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9-02-08 02:40:00
所以才會有人說希望那些立委或是法律專家自己或家人都去被酒駕撞,才會有改變吧
作者: nineveh (近水樓)   2019-02-08 02:41:00
你這樣想法就是支持人治而不是法治囉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9-02-08 02:41:00
要改變什麼? 現行刑法系統就不是給你用來報復的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9-02-08 02:41:00
我沒生氣啊,我又不會酒駕,別的犯罪有沒有理由我不知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9-02-08 02:42:00
如果目的是報復,有人死的話就唯一死刑 這不太ok吧又或者說有人跑步撞到我阿罵 我覺得他全家都該殺頭 行嗎?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9-02-08 02:43:00
死不死刑,我沒有任何意見,但酒駕應該要關因為罰錢沒有任何用,錢根本是小事情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9-02-08 02:43:00
你用點「常識」想一下就知道那種做法不可行吧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9-02-08 02:44:00
你說「沒有任何用」是怎麼看?這篇不就跟你說有用?我是在跟你說「報復角度」行不通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9-02-08 02:44:00
我從頭到尾就說酒駕要關而已,所以你覺得連關都不行?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9-02-08 02:46:00
刑法第185條有有期徒刑的規範啊
作者: Sandytw (肚臍風)   2019-02-08 02:47:00
連酒駕三振條款都不知道 還可以嘴酒駕還如何懲罰那麼久ww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9-02-08 02:54:00
五年內三次才關,還能說嘴哦,一次機會都不應該給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9-02-08 02:54:00
奇怪 你怎麼不先去看一下刑法185-3在寫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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