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lausewitz (理論學家)》之銘言:
: ※ 引述《notepad67 (甄姬拔劍)》之銘言:
: : 你可以不要酒駕
: ^^^^^^^^^^^^^^
: : 你不去想被撞死的人,被撞傷的人他的家人怎麼辦
: : 先去想加害人會有什麼下場
: : 今天他爸酒駕,然後搞到老婆陪酒女兒賣淫又怎樣?
: : 他可以不要酒駕,你還管到犯罪的人,你住海邊嗎?
: 這句話你可以改成「你可以不要犯罪」,然後再想想犯了罪的人要怎麼重回社會。
: 除非犯罪就是死刑或終身監禁,不然犯罪後的刑罰,最終還是要回到「怎麼讓刑滿
: 的人回歸社會」。
說實在的,這就是你們這種法律人被社會反感的原因
你們用很多看起來美好專業的字詞來作一些不美好的事
: 所以我才很自信的說,短期自由刑是最爛的刑罰。犯罪者被關,也無法回復犯罪前
: 被害人的生命、身體。然而懲罰犯罪者,結果製造另一個社會問題,對社會總體而
: 言能得到什麼?
你一直強調,懲罰犯罪者,會製造另一個社會問題
所以不要懲罰犯罪者,把他們當祖宗養起來好了,像北歐那樣
犯人的生活,比地球大部份的人生活品質更高,是你們法律的目標?
重點是
請問一下,不懲罰犯罪者的同時,要不要也給被害者一液眼淚?
不用扯遠,現在酒駕的人:
有錢的拿出9萬就沒事了,沒錢的跟你嗆要命一條
國家想討債,要不到就把人管收,往往有錢人就吐錢出來了
民眾要賠債,求助無門,那個每月5000都不賠的,只能靠鄉民臭雞蛋...
今天如果你說不懲罰犯罪者的同時,也說如何幫助受害者得到賠償
比如拍賣他的汽車、機車或是名下所有財產來賠償被撞的人
沒錢的人就強制勞動到賠完為止(比如而已,當然這不太可能)
或是酒駕的人比照限制住居的人,天天去簽名、
酒駕項鍊(酒駕的人就在脖子掛上像電子腳鐐那樣的東西,讓全世界都知道他酒駕)
(還賣酒給他,跟他喝酒,讓他在餐廳點酒的人去連坐才有理由)
我不覺得死刑或是肉刑有用,但是公告姓名,明顯標示也比你追求的不給他任何處份好
: 就算追求因果報應的爽,罪及妻孥難道是合理因果嗎?!
上一個說罪不及妻孥的是國防部
國防部說不能取消匪諜的終身俸和18%,因為罪不及妻孥
取消18%會讓他的家屬生活陷入困境
(所以台灣軍人一直爭取賣國賊的福利,這種不要臉的話,怎麼有人說的出來)
: 即使把酒駕肇事致死視為不確定殺人故意,難道確定的殺人故意惡性就比較低嗎?
: 現在台灣都已經實質廢死,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刑。惡性並不更大的酒駕肇事致
: 死,為什麼不用考慮犯罪者回歸社會?
考慮犯罪者回歸社會的同時,你有沒有要考慮受害者怎麼回歸社會
犯罪者不能罰,因為罪不及妻孥
那被撞死的人,全家活該?
: 倒楣」,是最能鼓勵酒後開車的心態。也就是再怎麼加重酒駕肇事致死的刑責,除
: 非連酒駕無肇事都一起加重,不然僥倖心態都會來搗亂。被警察攔下吹一下就要被
: 關,那麼更兇殘的犯罪,刑罰應該要加重到什麼程度?
你知道軍人只要酒駕,就是汰除,不管有沒有肇事,管你家以後能不能生活
那我只想請問您一下,你替酒駕的人想那麼多,那麼好
那你心中對酒駕的處份應該是什麼?
: 站在道德高點指責人為什麼犯罪,很簡單。處理犯罪後要如何懲罰,很困難。所以
: 即使連續三任台大法律系的總統民調都很快崩壞,法律並非外行人想的那麼簡單。
真的很難,不停的替犯罪的人爭取福利,把沒犯罪的人當屁
要作到這種事,真的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