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死刑能震懾酒駕? 李茂生:大概只有鞭刑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9-02-08 11:55:17
※ 引述《poggssi (冠軍車手321)》之銘言:
: 至於你說,國家用盡全力在保護加害者,這更是大錯特錯,國家不是在保護加害者,而是在
: 保護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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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看看國防部爭取共諜18%還要照料他妻兒的原話
公務214立法院公報 第 105 卷 第 34 期 委員會紀錄
康專門委員世宗:
其實,我有一個觀念想藉這個機會和大家溝通,比方有個人可能犯了罪,
他真的應該被處罰,應該剝奪他的退除給與,可是他被抓進去關,在裡面還可以吃牢飯,
把他的退伍金全部剝奪掉之後,受影響的是誰?
是他的妻小,因為他的妻小在外面。
如果他們因為這樣而沒有得到社會良好的照顧,
養成反社會人格,將來又會反噬社會,這並不是一個很好的現象。
我們認為應該要處分,這一點我們絕對支持,
只是說,如果是這樣的結果,不分青紅皂白,
全部一網打盡,這樣好不好?所以我們認為應該做適度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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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原文原話,立法院公報。
所以你們法律人替酒駕犯說話,我也不意外,只是生氣而已
因為國防部的高官,早說過和你們一樣的話
所以最為賣國匪諜、判國軍官想的就是國防部,理由和你一樣
他的妻小在外面沒有得到社會良好的照顧,養成反社會人格,將來又會反噬社會
所以共諜要領終身俸,要有18%,還要去照料他的妻兒
媽的,比對因公傷亡的的人還好...
(因公傷亡,只跟你說依法撫恤,其他沒有哦,如果本身年限未到,也沒終身俸可以領)
(但是那些懂法的人,在立法院不停的為共諜爭18%和終身俸)
本來以為,那麼可笑和反人性的話只會在國防部聽到。
想不到一樣的話,在PTT也有法律人說出來
那算我錯怪國防部了,犯人真的應該當神供起來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9-02-08 11:57:00
共諜有18%? 你給的?
作者: althea0628 (Althea)   2019-02-08 11:59:00
酒駕、飆車、闖紅燈 抓到直接鞭成殘廢 不信那些垃圾還敢繼續亂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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