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說很好啊,但是政府不會立法啦,資方抓不到消費者抱怨當後盾,只能硬碰硬協商或吃減班損失。
如果立法預告罷工,大家都先取消機票,這樣新聞要怎麼報旅客抱怨來轉移話題?
※ 引述《kuro (嚙踝蕭嚙踝蕭)》之銘言:
: 華航機師罷工 消基會:應有合理預告期
: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8日電
: 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華航分會發動罷工,消基會今天表示,罷工雖是法律賦予
: 勞工的權利,但政府仍應針對大眾運輸事業的勞工罷工權,規定7到 10 天合
: 理預告期,以保護消費者權益。
: 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華航分會因與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協商不成,工會凌晨
: 突襲宣布6時啟動罷工,目前影響 18 航班、約 3184 名旅客。
: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發布新聞稿表示,目前處於春節假期旅運量尖峰時
: 刻,各航空公司機位大多滿載,罷工行動如果未妥善處理,除影響旅客無法搭
: 機,還包括上萬名出遊民眾將面臨無法如期返台窘境。
: 消基會表示,罷工雖是法律賦予勞工權,但站在保護消費者立場,仍希望政府
: 迅速修改相關勞工法規,對牽連廣大的大眾交通運輸事業勞工罷工權,規定應
: 有至少7到 10 天合理預告期間制度,讓消費者能有適當反應期,也讓勞資雙
: 方有最後協商溝通緩衝期。
: 消基會說,也應規定這些事業單位對預先購票的消費者因罷工而遭遇損害者,
: 應給予適當補償或賠償等,兼顧勞工與消費者權益。
: 消基會表示,罷工是航空公司可預見情事,航空公司也應對這次罷工造成的影
: 響,與旅行社共同負起過失責任。旅行社對團體旅客應按比例賠償旅遊費用(
: 最高可賠償到 100%),個人旅客也可向華航請求損害賠償。
: 消基會提醒消費者,應妥善保留與航空公司或旅行社簽訂的各項契約與單據,
: 包含因延誤或滯留而產生的額外支出,以備將來可委託消基會或其他單位向業
: 者求償。
: (編輯:李明宗)1080208
: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190208011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