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1300000 (JSL)》之銘言:
: O你娘中時資方狗,整天帶風向
: 春三小運啦,台灣什麼時候會說這個詞了
: 早在2011年就已經修正實施的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5條第2項規定:
: 雇主不得以工會及其會員依本法所為之爭議行為所生損害為由,向其請求賠償。
: 記者會查判決不會查法條?
: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590&pid=85209
: 立法院的法制局2016年就跟你說:
: 華航公司對乘客因航空器運送人之運送遲到而致損害者,航空器運送人應負賠償之責。且不得向合法罷工之華航工會有求償權。
: : 「這太剛好了」,華航員工私下議論,寧可相信幾位工會幹部是剛好排休,與罷工無關,
: : 但一方面站出來嘶喊革命還要機師交檢定證,另一方面卻已經幫自己想好退路,詛咒給別
: : 人死,確實說不太過去。
: 所以合法罷工不會有民事損害賠償責任,沒有誰可以全身而退的,還「詛咒給別人死」嘞。事實上,反而是工會幹部最容易被資方針對、報復,中時配合資方就是要用不實資訊、陰謀論來分化工會的團結,這篇不是假新聞那什麼才是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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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那麼生氣啦,喝冰括落壓壓火氣
只是啊,為什麼剛好排休到的、依合法流程跟公司請假的,都剛好是主要幹部呢?
新聞現在瘋狂重播的受訪影片也有出現詢問這問題,然後回應說提早尋內部管道請假了
這樣不是只會造成勞工內部分裂嗎?
有沒有罷工界戰略大師能出來幫小弟解惑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