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住家遭電磁波干擾 他竟把鄰居壓在地上打
民智未開真他媽可怕
蘋果日報
新北市64歲張姓老翁懷疑住家遭電磁波干擾,認為始作俑者就是樓上44歲梁姓女住戶,去年
7月間竟拿石頭在電梯內猛砸梁女的頭,還將她壓在地上打,她被打到頭破血流,緊急拿出
辣椒水反擊自保,再衝去向警衛求救。但張男到案後,辯稱是梁女先拿辣椒水噴他,他才會
用拳頭還手,強調自己是正當防衛。士林地院不採信其說詞,依傷害罪判處3月有期徒刑,
得易科罰金9萬元。
判決指出,梁女被打到受有臉部2公分撕裂傷、頭皮血腫,及疑似左鎖骨骨折和左後肩鈍挫
傷等傷害。她還原事發經過說,張男當時拿著石頭等在樓梯間,等到她一進電梯就攻擊她,
用石頭打她的額頭,把她壓在地上打,她被打到頭破血流,才拿出辣椒水自保,但很小瓶噴
一點點就沒有了,張男還把電梯電話拔掉,不讓她通知警衛。
江姓警衛則證稱,案發當時他看到張男將梁女壓在地上打,梁女被打得滿臉都是血,他想去
阻止,卻被張男嗆:「管委會都管不了,你警衛管什麼!」他還看到電梯內緊急電話被張男
扯斷。
張男則辯稱,當時他和梁女一言不合,發生扭打,梁女對他噴辣椒水,他才閉上眼睛反擊梁
女,費很大力氣才把她推開,坐到她身上,將她壓在地上,只是為了壓制她,他也沒拿石頭
打她,只有揮拳而已。
但法官審理認為,依據醫院診斷證明,梁女的傷勢是被「硬物」攻擊所致,與張男自稱「只
用拳頭打」不相符,且張男64歲,梁女才44歲,梁女遠較張男年輕力壯,受的傷卻比較重,
足以推定是張男先持石頭發動攻擊,梁女猝不及防才會被打得比較慘,因此不採信張男辯詞
,依傷害罪判他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顏凡裴/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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