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提民用航空運輸業罷工要預告期很正常啊
今天罷工又不是只有勞資雙方的事
今天一般遊客都會受到影響,例如訂飯店(假如提前七天預告,取消預約全額退款機會大)
監察院就上次空服罷工就有糾正事項
https://bit.ly/2tcxIr1
鑑於本次罷工事件,民用航空客運涉及大眾生命安全及重大公共利益,為兼顧勞工罷工權
利與社會公眾利益,建構罷工預告制度是否有助降低對民眾基本運輸需求之重大公益造成
衝擊,勞動部應廣泛蒐集各界意見,妥予研議評估,及考量預告相關制度之可行性,以期
確保工會合法、正當行使罷工權,於保障勞工權利之行使下,並兼顧消費者保護之原則,
完善勞資爭議處理流程。
基本上民航產業就是特許行業,有錢想開還不一定開的成
像張國煒想開,也是修法後開門才讓他有機會開星宇
所以就目前來看台灣一個海島,能有多少選項能出國(像之前豬瘟事件划桶子嗎?)
航空運輸的不可替代性有很大成分是環境與法規造成的,不單單是機師自身不可替代性高
就一般民眾而言,無預警罷工造成的,就是你本來就沒有什麼選擇,運輸停擺只能在
家支持(不支持就有人罵你工賊)
我家巷口麵攤罷工,大不了不吃;而民用航空運輸業罷工,大家坐船或划桶子出國吧
回到監察院糾正話題,糾正完,咱們主管機關照新聞來說,還在收集意見啦
航空業罷工將設預告期? 勞部:沒有修法計畫
https://www.hr.org.tw/news2.asp?ctype=1&autono=6496
想罷工要早點講?英國、加拿大、日本都有,為什麼台灣沒規定「罷工預告期」?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13384
重點在於監察院認為民用航空運輸業涉及『重大公共利益』,
而《勞資爭議處理法》並未將其列入,其中54條規定下列影響大眾生命安全、
國家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之事業,勞資雙方應約定必要服務條款,
工會始得宣告罷工:
一、自來水事業。
二、電力及燃氣供應業。
三、醫院。
四、經營銀行間資金移轉帳務清算之金融資訊服務業與證券期貨交易、結
算、保管事業及其他辦理支付系統業務事業。
這次事件可以讓我們思考,到底要不要將航空業入法,
至少要有必要服務條款或罷工預告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