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omebuy (三分鐘熱度)》之銘言:
: 蘋果日報 中油招考舞弊出大絕 原93分重考僅26分遭解僱
: https://tw.appledaily.com/hot/realtime/20190209/1511098
: 中油2016年10月招考雇用人員驚爆舞弊疑案,除移請檢調偵辦,也對該次錄取員工突襲重
: 考國、英兩科,結果有16人重考分數和當初考試結果「差很大」,還有人原本考93分,重
: 考竟只得26分!因此將這16人全部解雇。事後有14人分別向高雄地院與橋頭地院提告中油
: 違法解雇,但一審均敗訴,其中3人未上訴已定讞。
: 黃姓男子等人提告指出,2016年9月間,他們以「睦鄰資格」報考中油105年僱用人員甄試
: ,同年10月、12月先後通過筆試及口試,放榜後於2017年1月6日收到錄取通知函,沒想到
: 2月13日報到當天,公司竟以召開座談會為名,用遊覽車將他們載到中油宏南教室,坐定
: 後隨即有人上台宣布立刻進行臨時測驗,並稱考試成績不做任何考核依據,只是日後分發
: 單位參考。
: 黃男等人說,由於當時已經接近中午用餐時間,且主考官又強調這只是小測驗、成績不會
: 用做考核依據,所以他們有的用猜的、有的隨意寫完沒檢查就交卷。沒想到下午其中16人
: 就被個別帶開面談,詢問為何完全一樣的題目,分數跟上次差那麼多?又說他們舞弊代考
: 可能性很大,應該主動離職等。1個多月後,中油即以他們「參加基本能力測試結果不符
: 合業務需求」、無法勝任工作等理由將16人解雇。
: 黃男等人主張,他們招考時並未舞弊,錄取後雖是試用人員,但仍受勞基法保障,中油不
: 等6個月試用期滿再做總體評斷,竟只以1次臨時測驗結果作為解雇依據,顯不符合「解雇
: 最後手段性原則」,屬違法解雇,不生效力。
: 中油則抗辯,中油各事業部及工廠相關製程操作、儀器介面均需使用英文,因此甄試時國
: 文、英文都是必考科目。黃男等人在公開招考的成績不但名列前茅,還比往年異常高分,
: 但招考後中油不斷接獲舞弊檢舉,為測試新進人員基本實力是否符合業務需求,才會在
: 2017年2月13日報到當天針對高雄地區錄取的64名睦鄰名額以相同題目再考1次。
: 沒想到,重考的64名考生中,包含提告的黃男等人共有16位分數落差比例超過30%,例如
: 黃姓男子招考時93.75分,重考只有26.25分;洪姓男子招考時96.25分,重考只有35分等
: ,分數落差至少32.5分,最多還有相差67.5分的,雖然兩次考試相隔3個多月,但都是同
: 樣的選擇題,卻有如此大的落差,顯見黃男等人基本學識程度均未達到公司需要的任用資
: 格,才會決定在試用期間終止僱傭契約,且試用期間並非正式雇用,不適用解雇最後手段
: 原則等。
: 高雄及橋頭地院審理後均認為,試用員工並不適用解雇最後手段性原則,黃男等人也無法
: 證明重考時監考員確有宣稱「成績不會用做考核依據」,縱使第2次考試為突然考試,以
: 黃男等人第1次考到8、90分之高,兩次考試又僅相距3月餘,對於相同題目應能輕鬆應對
: ,卻出現30幾分至60幾分的巨大落差,確足以使一般人合理懷疑及不信任他們是否有足夠
: 專業能力,或有做事、考試個性草率不適任等情形,認為中油在試用期間任意終止勞動契
: 約合法有效,判黃男等14人敗訴。(王吟芳/高雄報導)
搞不懂耶
雖然作弊絕對該死,但是可以再考一次的依據是什麼?如果法官認為他們無法提出證據證明中油有宣稱「成績不會用做考核依據」那又怎樣呢?可以只對某幾人測試的依據又在哪裡?如果前後2次成績差異不大可以提告中油誹謗嗎?
在商店你出入感應門發出警示聲不是都可以不配合店家檢查包包嗎?為什麼中油就可以?
再說,技術類的一堆英文連國中程度都沒有的還不是考上職員當工程監,國文只要公文拿罐頭出來不就好了,英文只過國營門檻的看得懂操作介面才有鬼好嗎,騙一群不懂的白痴鄉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