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
我整理一下我自己的想法
酒測用吹的 有太多因素會影響吹氣數值 Ex:荔枝
若真的有喝 驗血驗出來有出現數值就是有 要懲處 工會還護航的話就活該被罵
但現在工會的訴求明明是
當吹氣酒測有數值時 不得值勤 然後馬上去驗血
驗血若有酒精濃度數值出來 就是真的酒駕 該懲處絕對要懲處
但如果吹氣有數值 驗血結果沒有出現數值 就是代表血液中沒有酒精 真的沒有酒駕
那此時還要處分該機師嗎?
而且前面也有醫檢師提過機器驗出來<10mg/dL就是可以視為沒有酒精在血液內了
之前那個真的喝酒的被開除是他活該
但這並不代表工會提出完善程序的想法是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