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illy3321 (雨蒼)》之銘言:
: 大家好,我是雨蒼,此篇文章為替人代貼。為了方便大家參考,我先保留ZM大的
: 文字,後面再放上這位朋友的回應。
: 文章解釋有點長,歡迎點選圖文好讀版:
: 我是一個現在正在機師工會工作的秘書,但對於ZM大(原PO)的文章,實在是看
: 不太下去,我認為有必要好好說明,以下言論皆來自官方會議調解紀錄並經律師
: 確認可公開、現任機長提供之實際情況:
: 先說明機師工會的架構,機師工會主要由華航分會、長榮分會、其他航空機師所
: 組成的,此次罷工爭議行為是由機師工會華航分會會員所執行,不是華航工會,
: 我們是「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
其實這點我十分的好奇,為什麼一個"桃園市"機師工會卻只醞釀了華航機師罷工?
難道其他航空的待遇都優於華航嗎?還是其他的航空公司都與桃園無關?
這點真的很奇怪,據我所知華航的待遇不是優於其他航空公司嗎?
: 一、有關五訴求與二十一項訴求
: 其實五訴求一直以來都在機師工會與華航勞資協商、調解會議28項訴求的內容中,
: 歷經2017、2018年共計四次調解(還不包括前兩年至少15次的團體協商會議),
: 這些訴求華航資方代表皆不同意甚至也沒有轉圜妥協空間,強硬且回覆「攜回研
: 議」、「事涉公司內部管理」。2017至今,工會相信華航對於我們的訴求非常瞭
: 解,而非部分人誤解的「突然公佈」。
: 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與華航六次勞資爭議調解紀錄:
: http://bit.ly/2TEa4zh
: (2017.12.13~2018.04.09)
: 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罷工投票公告,內有我們工會全訴求:
: https://goo.gl/Bw7tBH
: (1) 五訴求中:
: 1. 改善疲勞航班:
: 2018.04.09調解
: 工會訴求:要求長程航班8小時以上三人派遣,12小時以上四人派遣。
: 華航回應:飛時管理已屬於民航法規且屬公司內部管理權限。
: 依現行民航法規3人派遣飛時上限可達16小時,華航目前歐美越洋長程航班當夜
: 間起飛航班連續多班飛時超過13.5小時、或日間航班連續多班飛時超過14.5小時
: 改以4人派遣。
: 這就是華航機師目前的飛行人力派遣和時數狀況,這些時數都是在天候良好、能
: 見度高以及機場跑道無狀況的情況下的飛行時數,實際上變數不少,我們工會僅
: 是希望增加人力派遣,讓班機上的機師可以有休息時間,確保飛行安全的第一道
: 門檻。
這點也很奇怪,所以像是長榮......等航空空司人力就更多?
如果沒有為什麼他們沒有一起抗爭?空安這種大旗難道只有對華航有效?
其他公司完全沒效嗎?還是您想說華航已經是待遇落後了?
: 2. 副駕駛升訓制度透明化,保障國籍機師工作權:
: 2017.10.12調解
: 工會訴求:限制外籍正駕駛的招募,藉此保障本國籍副駕駛升訓權利。
: 華航回應:本公司召募外籍組員人數均依據「就業服務法」規定辦理,並報請民
: 航局核可後,施以嚴謹訓練,不會影響國籍組員權益。
: 我們工會並不是排擠外籍機師,而是希望華航就升訓制度上,經過嚴格考核制度
: 後能優先保障國籍機師的工作權,確保國籍副駕駛升訓管道公正公開,既然嚴格,
: 我們工會希望制度上能透明公開,確保飛航安全的基本要求。
這點也是很有趣,公司要升遷誰本來就是公司的權力,就算是股東也未必有置喙的
權力,一般員工又有什麼立場去要求公司要說明這點?經營權本來就是這樣,公司
高層對公司負責,做不好公司自然會開除高層,一般員工真的覺得公司不好可以跳槽
不是嗎?像這次看起來只有華航罷工,好像是華航的待遇真的很差?怎麼還不跑?
至於公司要招聘哪裡的人,升遷誰本來就是經營權決定的,一般員工或者是工會是
想插手什麼?還是說公司賠錢工會要出資填補缺口?員工要出錢填補缺口?
: 3. 禁止對工會施壓:
: 工會訴求:禁止對工會會員(幹部)施壓、脅迫、秋後算帳,與工會達成協議之
: 權益項目由會員專屬。
: 這項訴求說是訴求也很矛盾,其實這項早早訂定在工會法施行細則第30條,任何
: 一個工會在執行合乎法規、保障會員權利的決議時,不應還要面臨公司秋後算帳
: 的無形壓力,我們工會在此編在五訴求中,是再次提醒華航這是建立勞資信任最
: 重要的基礎。
: 工會法施行細則第30條:
: https://goo.gl/YjL17h
: 另外,工會會員盡心努力執行工會的決議,所獲得的成果,難道不應該由會員們
: 專屬嗎?
這點也是有趣,什麼叫做施壓?脅迫?秋後算帳?怎麼工會不先定義這些出來?
還是說加入工會就是太上皇?犯錯懲處都叫做施壓?算帳?員工基本上就是拿錢做事,
銀貨兩訖的事情,工會保障的是全體員工的權益,公司決定給予工會的人有這些福利,
公司還不能決定給大家都有這樣的福利嗎?公司要增加多少成本都是公司經營權的考量,
怎麼一個"桃園市"的機師工會要插手人家公司經營權的問題這麼多?另外難道長榮......
等其他航空公司就沒這一個問題嗎?
: 4. 撤換不稱職主管:
: 2017.10.12、2018.03.28調解
: 工會訴求:主管雙向考評、主管票選。
: 華航回應:公司管理權限。
: 在職場上時一定會遇到不稱職的主管,遇到了除了不爽不要做,留下爛攤給其他
: 人之外,有沒有想過一個公平且雙方能接受的方式來提昇我們的勞動環境?我們
: 工會提出詳細的主管雙向考評建議皆可從調解紀錄上面看到,這是提醒華航資方
: 代表,公司內部高層已出現問題。
這點也是有趣,又是公司經營權的問題,真的要說這一件事情其實可以往上呈報,
或者是用腳投票,最後公司人力短缺,或者是營收變差就會知道這問題了,怎麼
公司經營權的問題還要參考一般小職工的意見?這會不會插手太多公司經營權的問題了?
: 這些並非原文所提的「取得內勤評分考核的權力」,我們工會也很疑惑,究竟這
: 樣荒謬想法依據何來?
: 5. 比照長榮第十三個月全薪:
: 2018.04.09調解
: 工會訴求:第十三個月應予全薪屬全數員工權益有成本考量。
: 華航回應:獎金一律以一個月基本薪為額度。
: 這是在去年罷工投票後的協商會議,在2018.08.23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方見證下簽
: 訂之約定(見圖),這是華航資方承諾的事項之一(第一項),並且我們工會同
: 意以飛安獎金的形式給予,在做部分的妥協後卻遲至今年一月底未發放,這讓我
: 們工會認為華航毀約在先,破壞了自去年雙方約定之爭議冷卻期的約定。
: 華航毀約,工會要求華航依約履行,請問有什麼問題嗎?
: https://billy3321.github.io/images/pilot-strike/01.jpg
: https://billy3321.github.io/images/pilot-strike/02.jpg
如果我沒看錯的話生效日期是108年3月1日,現在是108年2月10日,
沒生效的問題是要討論什麼?
以下關於酒測的問題太多人回覆了,不想多說什麼。
就我知道的權力和義務是伴隨相生,從這次的訴求之中許多都是經營權問題,
那既然工會要有經營權的權力,請問工會要付出的義務是什麼?
一般員工付出的義務是什麼?基本上我也可以算是勞工的一員,罷工基本上
都是支持啦!但要求一些不屬於勞工的權力的時候,請問是不是應該增加一點
義務進去?不要最後搞爛了罷工的大旗最後還搞得勞工裡外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