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婚後被伴郎拐跑 老公聲聲淚訴喚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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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1 13:12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即時報導
桃園1名人妻結婚2年多,卻被當時的伴郎拐跑,還帶著1歲多的兒子和他同居,2個多月來遲
遲不肯回家,先生和婆婆苦勸但她都不肯出來面對,老公只好向法院訴請離婚,開庭時老婆
也未到庭陳述意見,院方認為她已無維持婚姻意願,也未盡母職,判准2人離婚。
先生指出,和老婆2016年7月結婚育有1名兒子,起初婚姻幸福一家和樂,未料妻子後來和他
們結婚時的伴郎往來密切,去年5月伴郎的妹妹藉故來找她,結果老婆帶著兒子出門就不肯
回家,後來朋友還目睹妻子和伴郎一起手牽手逛街,並錄影傳給他看。
先生還說,母親得知後到伴郎的公司探詢,在對方陪同下到賓館找到妻子,未料她一見婆婆
就和伴郎搭計程車逃跑,又隔了幾個月媽媽再度尋人,赫然發現媳婦已和伴郎同居在公司宿
舍,而且表明不願意回家,也同意讓婆婆把孫子帶回去。
他認為,妻子顯然不履行夫妻同居義務,並存心遺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雙方婚姻已有難以
維持重大理由,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對此,其妻子未到庭陳述意見,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
理由。
另他母親也證稱,媳婦沒說要離婚,但也不願意回家,對小孩從未表達關心,沒有支付扶養
費,自己有勸她但也不聽;法院認為,可見妻子離家不返又不盡母職,也不肯出面解決,主
觀上已無維持、經營婚姻的意願,判准離婚,另兒子則歸先生扶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