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三立
2.完整新聞標題:
14歲少女嘗禁果!阿嬤鋪床驚見鮮肉 男辯嘿咻5次被吐槽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 02/12 06:58 發稿 | 08:06 更新 】
台北一名24歲的張姓男子,於2016年間,透過網路遊戲,認識當時年僅14歲的國中少女小
美(化名),小美情竇初開進而與張男交往,當時張男曾多次跑到小美的房間嘿咻,直到某
次小美阿嬤進房幫忙整理床鋪時,發現正在熟睡的張男,整起事件才因此曝光,阿嬤立即
通知小美父親,之後報警對張男提告。張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但卻辯稱只跟小美發生5次
性關係,卻被女方吐槽交往後根本「天天要」,高院認為張男明知小美未成年,卻仍與之
發生性關係,依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合併加重改判3年徒刑,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張男透過網路遊戲與小美交往,2人之後偷嚐禁果,張男還多次偷偷溜
進小美房間嘿咻,甚至在小美上學之後,大膽的留在房間酣睡,直到小美阿嬤發現才曝光
,事後張男更以公開2人性關係為由,威脅小美繼續交往。張男被提告之後,坦承有跟小
美發生性關係,但表示2人僅發生過5次,不過小美卻供稱,張男跟她交往之後,幾乎每周
都要嘿咻,次數絕對不止5次,之後張男一直未出庭應訊,檢方也上訴要求重判。檢方表
示,案發後張男還曾盜用小美臉書帳號,跟小美同學表示若不繼續交往,就要公開2人性
事,逼得小美搬家轉學,高院查明後屬實,認為張男並無悔意,依法將其重判3年,可上
訴。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497510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