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施行法破壞婚姻制度

作者: niburu (none)   2019-02-22 16:33:13
蘋果日報
去年公投綁大選,公投第10案「民法婚姻限於一男一女的結合」獲得765萬的同意票,它
不僅成為我國最新的立法原則,同時也是全民透過直接民主程序所形塑的「台灣價值」。
惟行政院提出的同性結合專法「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以暗渡陳倉的方
式,在同婚專法裡大量準用《民法》婚姻規定,顯已偏離公投原意。
偷渡方式準用民法
第一,行政院沒有落實公投民意,反而是在踐踏民意!在公投過後,政府該做的是掌握公
投核心主旨,切實落實民意,而不是以玩弄文字遊戲的方式進行政治操作。
但是,「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就名稱來看,政府的施政重點是「落實釋
字第748號解釋」,而不是「落實公投結果」。然而「釋字第748號解釋」本身就是個充滿
爭議和政治操作的解釋,連在法學界也有學者批判該號解釋違反三權分立,以司法權侵犯
了立法權和行政權。
在去年,人民已用公投打臉大法官,且以相當高的票數否定了第14案同婚公投,拒絕婚姻
平權的政策,否定同性婚姻的立法空間,為何行政院卻反其道而行,不優先立法保護我國
一夫一妻婚姻制度,反倒棄765萬民意於不顧。
草案罔顧兒童權益
第二,「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就內容來看,明顯在玩文字遊戲,以投機
取巧的方式,大量準用《民法》婚姻章的規定,甚至連《民法》婚姻章以外(例如《民法
》總則和債編),以及《民法》以外關於配偶、夫妻、婚姻相關的規定,也同性婚姻準用
之。
但如今「民法婚姻限於一男一女的結合」已經由公投成為我國的立法原則,《民法》「婚
姻」已被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中。為何與男女婚姻有本質重大差異的「同性結合」
,卻可在《民法》之外,用偷渡的方式大量準用《民法》婚姻規定呢?
第三,「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開放繼親收養,罔顧兒童權益。為了迴避
爭議的兒童權益議題,大法官特別在「釋字第748號解釋」理由書第18段載明,本案僅就
同性二人作成解釋,「不及於其他」。也就是說,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只處理同
性二人間的法律關係,並不涉及第三人(例如兒童)。但是行政院所制定的同性結合專法
卻超越「釋字第748號解釋」的範圍,連大法官都迴避的兒童收養爭議,行政院也去做了
,自相矛盾。
玩弄文字踐踏民意
去年公投超過1000萬國人參與愛家公投,「民法婚姻限於一男一女的結合」已有765萬選
民的背書,這是我國透過直接民主程序所形成的「台灣價值」,得票率甚至比蔡總統得到
的689萬票還要高!如今台灣婚姻家庭面對諸多挑戰,少子化、人口老化、虐童案件等問
題亟待政府積極解決,懇求執政團隊切實掌握公投核心主旨,立法明定婚姻定義限於一男
一女,並善用資源保障我國婚姻制度,而不是以玩弄文字遊戲的方式,處心積慮破壞一夫
一妻婚姻制度。當今政府踐踏民意至此,有將765萬的民意放在眼裡嗎?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90222/38262406
備註:建議制定:公投第10到12案施行法
如果不尊重公投通過的民意,台灣還好意思說自己有民主!
民選的民進黨政府,不執行公投民意,就註定下台!
可憐的民進黨政府,做的再好也沒用,抵觸核心台灣價值,就必死,註定下台!
軍公教、家長、勞工的選票,民進黨通通得罪光了,還剩下什麼?只剩台獨、甲甲票!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8-02-22 16:33:00
隨便啦 我又不結婚
作者: gankgf (幹客女友)   2018-02-22 16:33:00
改標題 掰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9-02-22 16:34:00
改標題掰掰
作者: pikakami (我買不起徠卡)   2019-02-22 16:34:00
改標題+社論 88
作者: zxcbrian (zxcbrian)   2019-02-22 16:35:00
廢文8
作者: gsking66   2019-02-22 16:35:00
人人平等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9-02-22 16:35:00
其實不用和他廢話太多~現在就是專法~不要贏不起
作者: poggssi (冠軍車手321)   2019-02-22 16:37:00
大法官解釋的解釋文有憲法效力,怎麼一堆人不懂
作者: scottshai (謝番薯)   2019-02-22 16:37:00
如果繼續反對專法 就可以等到五月一過直接適用民法嗎
作者: shiueyang (缺氧)   2019-02-22 16:38:00
所以到底是大法官比較大還是公投民意比較大?
作者: papapapapapa (啪啪啪啪啪啪)   2019-02-22 16:40:00
88唷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9-02-22 16:40:00
大法官比較大,這有很難懂?大法官解釋效力等同憲法,公投是依照公投法,屬於法
作者: watameki (猶罕)   2019-02-22 16:40:00
大法官解釋大於公投
作者: scrotum5566 (小囊)   2019-02-22 16:40:00
連po新聞都不會還是下去吧
作者: gamania10000 (自助旅行中)   2019-02-22 16:41:00
改標題+社論
作者: az64   2019-02-22 16:43:00
大法官只有說要保障同性結合關係,沒說用婚姻保障
作者: notmine (just melancholy)   2019-02-22 16:43:00
記者的名字呢??
作者: u9005205 (seastar)   2019-02-22 16:43:00
所以呢?就是要貼滿標籤,想結婚就帶著恥辱過完一生吧!
作者: aeolus811tw (aekt)   2019-02-22 16:43:00
去水桶裡自肛吧 哈哈哈
作者: AmamiTsubasa (天海つばさ)   2019-02-22 16:46:00
下面第一則留言比較好笑 一男一女不會出軌 智障
作者: arsian (arsian)   2019-02-22 16:53:00
社論 等等檢舉你
作者: abc22826320 (猴猴)   2019-02-22 16:53:00
社論掰
作者: paintfor (回首向來)   2019-02-22 16:54:00
作者: vincent0965   2019-02-22 16:55:00
他這篇社論真的知道他在講什麼嗎?
作者: zephyr105 (跳跳)   2019-02-22 16:58:00
還要立院審吧 不過這名子真的智障 D能政黨 搬釋字出來虎誰 不要弄到大法官釋憲還是公投再否決一次
作者: LaplaceDemon (拉普拉斯惡魔)   2019-02-22 17:05:00
改標題 RIP
作者: candyrainbow ( )   2019-02-22 17:06:00
贏不起真的很可悲
作者: immercury   2019-02-22 17:06:00
謬論跳針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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