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ugh509 ((0_ 0))
2019-03-02 14:25:04台灣的人權,似乎只保障加害者
在美國或其他國家
這麼眾多的未成年人受到侵害
會有可能還給他減刑嗎?
判決的法官,你們的判決想表達什麼
期待他入獄後能矯治成功?
還是覺得這麼多人受害,18年很合乎比例?
我建議台灣推展觀光和延攬移民時
可以在國際上宣傳台灣是尊重戀童癖
且刑法極度友善的國家,希望戀童癖多多來台
對了,還有喜愛蓄奴的人士可以移民來台
我們的司法或是你們人權的保障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9-03-02 14:27:00都要給他們結婚了 當然是關輕一點讓他早早出來宣傳人權啊 人權第一嘛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9-03-02 14:29:00
和解減刑這有什麼好爭議的 被告想賠錢 被害人家屬也同意 你是法官要怎麼處理
作者:
kilof (KiLoF)
2019-03-02 14:29:00都願意和解不然想怎樣?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9-03-02 14:30:00
對法官來說 你們最好不要和解 我公事公辦 兩庭結案最簡單雙方想和解 法院多開程序讓你們談 還要被嘴這你在美國 認罪協商 賠錢 一樣判的比較輕
作者:
hugh509 ((0_ 0))
2019-03-02 14:36:00如果對象只有一個,那和解減刑我不予置評受害者25個! 還給減刑10年 這什麼意思? 出來繼續幹?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9-03-02 14:41:00
你比較的對象有誤啊 減是因為和解 跟人數有什麼關係你反過來想 其實是一審沒有和解被加重
作者:
hugh509 ((0_ 0))
2019-03-02 14:44:00他就是一個性侵慣犯,未來出來也是因為和解就能減刑,性侵、蹂躪一個關不到一年刑期你說這司法是幹嘛用?判個交代用的?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9-03-02 14:48:00
台灣民眾似乎對量刑減輕事由有一種莫名的排斥感 像之前拿假槍搶銀行 法官因為假槍判輕一點 也有人嘴 判一樣的話還不乾脆拿真槍我敢跟你說 減刑這件事很可能寫在雙方和解條件中賠50萬判2年 跟 賠20萬判3年 多數家屬會選前者你雙方可接受賠償但不減刑 法院也沒意見啊 你減刑判決還要多寫一段耶問題是這幾乎是不可能出現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