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老翁千萬遺產不給子女給看護 法院認證是

作者: MikaHakkinen (一人中風,全家發瘋)   2019-03-08 15:05:22
蘋果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90308/1529672/
老翁千萬遺產不給子女給看護 法院認證是真愛
出版時間:2019/03/08 14:37
林姓老翁感念生前僅有黃女照顧他,將千萬遺產的都了黃女。示意圖
這或許是真愛!1名80多歲的老先生,晚年1人獨居,只有1名已取得台灣國籍的黃姓越南
女子(50多歲)照顧他,2人日久生情,譜出了一段黃昏之戀,老人家感嘆小孩都不照顧他
,只有黃女不離不棄,將畢生積蓄630萬元及1間房子,無償贈與給她,等到老翁往生後,
子女發現父親名下財產都不見了,認為黃女僅是一個看護,卻A走老爸遺產,控告黃女涉
嫌偽造文書、業務侵占等罪,但檢察官傳喚相關證人及調閱所有資料後,認為2人是真愛
,老先生確實要將財產贈與她,因此處分不起訴。
據了解,家住台北市的林老先生晚年與子女同住在一棟大樓,日暮黃昏的他疾病纏身,子
女雖住得近,卻沒有照顧他,心中的苦無法言喻,就在絕望中,老先生認識了1名來台多
年已取得身分證的越南籍黃姓女子,黃女時常照顧他,讓老先生墜入情網,不僅與她同居
還決定結髮共度後半輩子。
或許年紀真的太大了,雖然有愛人相伴讓他燃起生命的鬥志,但仍躲不過疾病的摧殘,老
人家知道自己大限將至,想給黃女留下一些東西,就將自己名下的1間房子、含車位過戶
給黃女,同時將存放在合作社及農會的畢生積蓄630萬元,辦理定存解約匯給黃女。
2015年10月2日,老人家還立下遺囑:「本人林○○‧‧‧因病在身,感念黃○○女士長
年悉心照顧,特將台北市文山區房地及地下一樓車位,一併無條件過戶‧‧‧黃○○女士
本人百年之後‧‧‧兒孫們能體諒為父心願‧‧‧黃阿姨‧‧‧懇求」,2018年4月間,
老人家離開人間。
老人家過世後,黃女拿著遺囑辦理公證,公證人通知老人家的子女前往,子女才發現父親
已將房屋過戶給黃女,連老本也全數給了她,他們還發現遺囑上的簽名與父親生前不符,
認為黃女僅是照顧父親的一個看護,竟然A走老爸遺產,因此對黃女提起偽造文書及業務
侵占告訴。
但黃女指稱,她不是看護,是老先生的女朋友、同居人,遺囑是老先生自己寫的,2015年
因為他得了鼻咽癌,覺得日子不多,想要給她一點保障,才會將錢匯給她,房子也過戶給
她,但那些錢主要都是做為生活及老先生醫療所需的費用,這全是老先生的意思,當時房
屋過戶時還有公正,她沒有騙人。
為了查明整個事情的原委,檢察官傳了當初辦理房子過戶的陳姓代書,代書證稱,當初老
先生堅決要把房子過戶給黃女,他認為老先生有點年紀,身體也不太好,希望能找公證人
公證,最後是在公證人公證下辦理過戶。
台北地院民間公證人事務所喬姓代書也作證,當時老人家來公證時,覺得他聽得不是很清
楚,有重聽,當時拒絕過一次,並請老人家帶見證人來,不久老人家又帶了見證人來,公
證書上的內容都是當時對話的內容,老人家跟他說,他小孩子都不照顧他,所以有寫子女
不常在身邊,當時他有問老人家如果贈與後黃小姐跑了怎麼辦,他堅決說不會,他最後就
告訴他《民法》贈與的規定可撤銷贈與,同時也將相關內容記載在公證書上。
當時2名見證人也到庭作證,就他們的了解,老先生與黃女應該是男女朋友,黃女不是看
護,公證書上的內容都是依照老先生的意思寫的,句子雖然不是很完整,但有把他的意思
表示出來。
依照公證書上載明,「我與黃○○雙方已共同生活多年,因感念黃○○長期對其日常生活
起居用心照顧,又其日漸年邁,體弱多病,子女又不常在身邊,日後仍需人持續照顧,黃
○○最為合適,且考慮黃○○後半輩子的生活依靠,願意將不動產契約標示之財產,以附
條件方式無償贈與黃○○,黃○○亦同意接受,願意繼續共同生活,照顧其餘生。」
另外就630萬元的部分,檢察官也傳了2家經手的行員到庭作證,其中信用合作社的郭姓行
員證稱,老人家是本人親自臨櫃辦理手續,他怕老人家受騙,還問他為何要把錢匯給黃女
,老人家則說黃女是他的朋友。
農會的張姓行員則說,當初是黃女來辦理解約轉匯,他們怕老人家被騙,曾派員親自訪視
老先生,老先生說,是他要黃女前往解約定存轉滙,做為支付他的醫療費及生活費,他們
相信真的是老先生請黃女臨櫃辦理,才會完成手續。
最後檢察官也向戶政事務所調閱了老先生生前親自辦理的印鑑證明聲請書,其親簽的字跡
與遺囑及房子過戶的公證契約上的字跡相符。
檢察官調查認為,黃女與老先生間並非單純的看護關係,2人不僅同居,還準備登記結婚
,因此採信黃女的說法,處分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作者: jeff0811 (jeff)   2018-03-08 15:05:00
最近有部日劇在演這種的
作者: gankgf (幹客女友)   2018-03-08 15:05:00
暈船了
作者: Tchachavsky (柴)   2019-03-08 15:06:00
回越南可以買一個村了
作者: Muqeem (想你會想我嗎)   2019-03-08 15:08:00
厲害了
作者: teremy (鄉民代表)   2019-03-08 15:08:00
生不帶來 死不帶去 煩惱的只是子女而已
作者: funkD (放可)   2019-03-08 15:08:00
也沒什麼暈不暈啦 至少老先生最後幾年有個人陪伴照顧
作者: antigidu (YaSu)   2019-03-08 15:08:00
不孝子女 真不要臉
作者: clala   2019-03-08 15:10:00
不孝也想分財產
作者: Muqeem (想你會想我嗎)   2019-03-08 15:10:00
就說不是看護 標題還寫看護是怎樣?
作者: chister ( )   2019-03-08 15:10:00
照顧多年到臨終 很有情有義了
作者: antiyahoo (漫漫長路萬寶路)   2019-03-08 15:10:00
沒有什麼好奇怪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9-03-08 15:10:00
至少一千多萬吧 難怪子女崩潰
作者: narcissusli   2019-03-08 15:11:00
是真愛啊
作者: MikaHakkinen (一人中風,全家發瘋)   2019-03-08 15:11:00
後妻業台灣版?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19-03-08 15:11:00
父親都要過世了還不願意裝個樣子照顧,要怪誰呢
作者: toudanlong (偷蛋龍)   2019-03-08 15:11:00
這些子女不照顧就算了,死了還要分家產,還不如養隻狗,起碼還會汪汪叫
作者: novastar (冰冷之心)   2019-03-08 15:12:00
科科 一堆垃圾陪都不還陪想繼承遺產
作者: ISwei (艾斯鮪)   2019-03-08 15:12:00
2015拿到..2018往生~女的拿到錢也沒跑...很可以了
作者: acer987 (宏碁幫)   2019-03-08 15:12:00
子女自己不照顧要怪誰
作者: PanaS0Nic (騙納索零客)   2019-03-08 15:12:00
檢察官不起訴怎麼變法院認證
作者: PanaS0Nic (騙納索零客)   2019-03-08 15:13:00
錯字一大堆= =
作者: ABH557 (殘)   2019-03-08 15:13:00
廢物子女不照顧 活該拿不到 笑死
作者: flavorBZ (愛BZ)   2019-03-08 15:14:00
越南收屍隊
作者: ABH557 (殘)   2019-03-08 15:14:00
不孝子女還硬要分財產 法官做得好
作者: Mraofrot   2019-03-08 15:16:00
那天就改成打特留分卷土重來了 沒看民法的可撥子女
作者: rossihsu   2019-03-08 15:16:00
老爸過世了還要別人通知才知道...
作者: chinhan1216 (下巴翰)   2019-03-08 15:16:00
活該啦 自己都不照顧死了才來爭
作者: jonestem (原罪)   2019-03-08 15:17:00
拿到錢還是照顧到最後的話已經很好了啊
作者: chinhan1216 (下巴翰)   2019-03-08 15:17:00
這種鳥事真的很多就算人家是另有所圖 至少被騙的心甘情願
作者: DON3000 (><b)   2019-03-08 15:17:00
正常
作者: sd810305   2019-03-08 15:18:00
老人家2015年就立遺囑,3年後才過世,就知道子女有多廢了居然都不知道
作者: inshadow (硬射抖)   2019-03-08 15:18:00
老爸死了才發現財產不見 只能說活該啦
作者: roger840410 (roger)   2019-03-08 15:18:00
都過戶完了特留分有用嗎
作者: ChiehKuo (Jas)   2019-03-08 15:19:00
生前過戶就不是遺產吧 也就沒有特留分只能看他生前過戶有沒有問題
作者: doublemau5 (死老鼠)   2019-03-08 15:21:00
垃圾不孝子女活著不照顧 死了才要錢 活該沒拿到
作者: nerdmode   2019-03-08 15:23:00
覺得蠻合理的
作者: jacvky (風華絕代的正義)   2019-03-08 15:24:00
合理,這啥垃圾子女生前過戶哪來的特留份? 記者亂扯什麼遺產,這根本不是遺產
作者: daniel3658   2019-03-08 15:26:00
推農會派人親自訪視查證
作者: sherlinat (讓我想一想)   2019-03-08 15:26:00
法律不是有特留份 可以全部給外人嗎?
作者: tcancer (Vairocana)   2019-03-08 15:27:00
不孝還有公證法判當依據 ㄎㄎ
作者: minicoke (GGcola)   2019-03-08 15:27:00
明顯被騙
作者: jasonlin2100 (jasonlin)   2019-03-08 15:27:00
要分財產才知道有看護的存在
作者: jiaching (周末要好好玩了)   2019-03-08 15:28:00
子女還敢跑法院 這臉皮也夠厚了
作者: chichung (胸肌腹肌三角肌)   2019-03-08 15:28:00
感覺兒女連老爸死了都不太清楚的感覺
作者: cka   2019-03-08 15:28:00
自己不照顧也不能怪別人啊
作者: terry1020 (靈界偵探)   2019-03-08 15:28:00
老北北幹的好 水
作者: aesdu (123)   2019-03-08 15:28:00
應該還有特留分才對吧?
作者: turbomons (Τ/taʊ/)   2019-03-08 15:29:00
溫馨
作者: kurtis0359 (金排球)   2019-03-08 15:29:00
真的貪錢2015年拿到就跑了 還照顧到往生 我相信是真愛
作者: blitz1991 (blitz)   2019-03-08 15:29:00
那是生前沒處分才照民法走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9-03-08 15:30:00
覺得 80多 還獨居 子女無情 就不要想財產
作者: darktasi (桃園達克大叔)   2019-03-08 15:30:00
生前贈與好像不是遺產應該只有贈與稅的問題
作者: theash (阿蓋)   2019-03-08 15:30:00
不孝活該吧而且聽起來是真愛很合情
作者: chihchien (ChihChien)   2019-03-08 15:31:00
這個是生前贈與,不是遺贈,沒有特留分問題
作者: asdf70044 (A7)   2019-03-08 15:32:00
演都不演 給人收走 怪誰==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19-03-08 15:32:00
說真的,就算是貪錢人家也演整套了
作者: sherlinat (讓我想一想)   2019-03-08 15:35:00
這要怎麼避免有心人刻意接近老翁誤以為是真愛騙走錢?
作者: skizard ( )   2019-03-08 15:36:00
子女自己不照顧活該阿 死了就想要白拿喔要避免有心人不會自己多照顧 自己介紹其他人給他認識
作者: doasgloria (青柳立夏)   2019-03-08 15:37:00
法院認證的不孝
作者: Nravir   2019-03-08 15:37:00
再照顧的幾年就可以拿到的怪誰R
作者: floz (醉)   2019-03-08 15:39:00
死亡2年內視為遺產,三年前贈與。子女GG
作者: mopackm53637 (mm)   2019-03-08 15:40:00
跟自己保險員案例一樣阿,一推子女就肖想長輩遺產
作者: jeff12280 (猜不透平常心)   2019-03-08 15:40:00
聰明
作者: audi0909 (莉控)   2019-03-08 15:40:00
它是生前就贈與了,都過戶了……跟遺產沒關係吧
作者: aesdu (123)   2019-03-08 15:40:00
雖是生前贈與,但死亡前兩年內的贈與財產,仍然是遺產,不得侵害其他人的特留分。
作者: howerd11 (時間永遠不夠)   2019-03-08 15:41:00
這應該快2千萬了 房子加車位加6百萬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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