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高揚╱綜合外電報導
日曾強迫萬人絕育 政府僅賠每人88萬
日本上世紀為避免誕生「不良」後代,實施《優生保護法》近50年,導致數以萬計的國民
被迫接受絕育手術。近年多名受害者告官求償後,日本國會跨黨派議員聯盟上周擬定救濟
法案,但每人只賠320萬日圓(約88萬元台幣),輿論普遍認為實在太少。
1948年至1996年實施的《優生保護法》,明訂要防止患有精神或遺傳疾病的人生下不良子
孫。日本厚生勞動省稱,約2.5萬人接受絕育手術,其中逾1.65萬人是被迫絕育,70%為女
性,最年幼者僅9或10歲。
賠償金不到索賠10%
代表性案例包括1972年15歲時被迫絕育的佐藤由美(化名)。她當時被診斷為「遺傳性弱
智」,但許多受害者家屬都不同意這類診斷。20多歲時,向她提親的男子得知她無法生育
後就悔婚。另一受害者飯塚純子(化名)在1963年16歲時,也因被懷疑精神異常而被迫結
紮輸卵管,「他們偷走了我的人生。」
受害者最高索賠3500萬日圓(約967萬元台幣),但當局端出的法案除「由衷致歉」,賠
償金不到10%。代表多名受害者的律師新里宏二說:「他們的生育權被剝奪,一次性支付
320萬日圓完全無法彌補傷害」。《朝日新聞》也批,該法踐踏太多人的人權,是「災難
性的錯誤政策」,呼籲改善賠償方案。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international/daily/20190319/38285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