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最狂修法只為「回應人民期待」?法律失

作者: clccmk (淡定哥)   2019-04-05 09:11:18
※ 引述《baruti ( ′-`)y-~)》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新新聞
: 2.完整新聞標題:
: 最狂修法只為「回應人民期待」?法律失衡反讓社會陷危機
: 3.完整新聞內文:
: 酒駕修法除了考慮立法周延跟比例原則,最重要的是有效預防,但是現在社會氣氛不考

: 防再犯,而是要重罰,鞭刑、死刑、無期徒刑……。為回應社會的憤怒,不去管酒駕者

: 關到監獄後會怎麼樣,刑責還比某些故意犯更重,究竟鼓勵什麼?我知道講這些話不討

: ,不過,如果修法只跟社會氣氛走,只會把社會陷入危險的地步。」
其實最危險的事已經發生,就是選你們這些天才當立委
: 三月二十八日,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加重酒駕肇事者刑責的《刑法》一八五之三

: 修正草案時,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詢答時語重心長地吐露酒駕修法愈走愈民粹的恐慌,一

: 道盡酒駕修法的困境。
其實你們要是有更好的方法怎麼會讓人民怒吼呢?
說到底就是你們立委太廢太沒用造成的
: 酒駕修法立委互槓、網友謾罵
: 面對一再發生的重大酒駕肇事致死案件,酒駕「零容忍」已成為社會共識。時隔六年,

: 法院再度修法加重酒駕刑罰,三月二十六日先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交條例》),對酒駕者、拒絕檢測者提高罰鍰,甚至增訂「連坐條款」,連乘客都得被

: 。
: 該條例引入國外酒精鎖概念,規定酒駕遭吊銷駕照後重新考照者,必須有條件加裝「酒

: 鎖」。
: 酒駕修法議題被外界關注後,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一度開直播痛批立法院沒人開會,也

: 人審查酒駕修法,更當場與主持議事的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對槓,導致蔡的臉書遭酸民

: 爆,批他「容忍酒駕」。
: 曾擔任法官的民進黨立委周春米在臉書質疑修法方向淪於民粹,擔心機車酒駕與汽車酒

: 者遭吊銷駕照的標準如果一致,在中南部一些大眾運輸系統不方便的地方,可能會影響

: 民生計。周試圖解釋行政罰與刑事責任的區別,竟也遭到網友霸凌,周的臉書有兩千多

: 追蹤,結果竟然湧入將近兩萬則謾罵,滿滿惡意在留言處流竄。
周米春大立委法老早訂好擺在那,你還要去違規那還說太嚴格我也是醉了,還好意思說被
謾罵,怎麼不檢討因爲你的言論太扯了
: 號稱最狂修法不止如此,在「民氣可用」的氛圍下,重罰酒駕者的《道交條例》迅速在

: 法院會三讀通過;隨後另一個嚴懲酒駕者的修法──《刑法》一八五之三條修正草案,

: 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登場初審。
: 判死刑、引入鞭刑以回應民意
: 不分藍綠的立委紛紛加碼提案要求酒駕撞死人的刑度提升至死刑,他們痛批:「初犯就

: 判死,否則會讓酒駕犯心存僥倖。」
: 而行政院在同日通過修法版本,雖加重酒駕再犯致人於死的刑責,但刑度只到無期徒刑

: 比起立院相對保守;不過政院仍罕見地在條文裡「加註」,若符合《刑法》「故意」的

: 況就會適用殺人罪章,最重可判死刑。
: 政院態度轉變,但藍委針對這個議題卻炮火全開。國民黨立委沈智慧大剌剌在委員會上

: 調,台灣社會通常是「立法從嚴,執法從寬」,這次《道交條例》只是行政罰,她因此

: 議可考慮「鞭刑制度」。
: 國民黨立委沈智慧強調,酒駕上路就是故意殺人,呼籲修法應回應人民期待。(顏麟宇

: )
: 國民黨立委沈智慧強調,酒駕上路就是故意殺人,呼籲修法應回應人民期待。(顏麟宇

: )
: 沈說,重懲酒駕應參考新加坡(鞭刑)或參考南韓的法規,只要酒駕致死就可判無期徒

: 甚至死刑,她呼籲行政院不該為了遵守國際人權兩公約而拿掉死刑,應該「回應人民期

: 」。沈的一席話說得激昂慷慨,卻讓一旁部會官員直打哆嗦。
: 「酒駕上路就是故意殺人!哪有人喝很醉上路然後撞死人,行政部門還一直講兩公約這

: 的,民眾聽不下去。」國民黨立委林奕華反對行政院版裡「加前提」的死刑,強調修法

: 法官自然會斟酌,「現在法官已經很少判死刑,但目前的社會共識包括委員提案都是希

: 在刑責加入死刑,這才是真正能遏止酒駕的修法。」
: 針對酒駕者加重刑度,朝野立委修法提案多達二十九案,且朝野對於行政院提出須符合

: 故意或未必故意」殺人前提才能判死的文字有疑義,最後所有修法版本經司法法制委員

: 召委段宜康裁示,全案保留送出委員會,交由朝野協商。
: 不應將所有酒駕犯推向極端
: 社會充斥著引入鞭刑、判死刑的「民氣」,段宜康卻直嘆:「修法讓大家爽快,覺得出

: 一口氣是一種選擇。我僅是一名立委,應考慮社會責任,這樣修法是否造成法律失衡?

: 段接著說,美國調查顯示,罪責太重反而會讓酒駕肇逃者變多,而且一旦被貼上汙名化

: 籤,酒駕犯不但難找工作,甚至可能遭鄰居唾棄,「如果沒辦法面對社會,還有什麼能

: 乎?」
: 段宜康認為極端手段應該用在極端案例上,不能把所有酒駕犯推向極端,立法的目的是

: 這些觸法的人有改過機會,「我們是否要把他們逼上絕路,應該好好思考、衡量。」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reurl.cc/GnrMG
: 5.備註:
: 所以極端案例是甚麼?
: 集遊法? 兩岸監督條例?
: 有甚麼極端案例有用到極端手段?
作者: kilof (KiLoF)   2019-04-05 09:18:00
法盲現形記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9-04-05 09:23:00
既然這麼討厭立委,諸位何不從自己選區初選開始檢討?
作者: nooneva (AVA)   2019-04-05 09:27:00
那些無辜被酒駕撞死的人,有給他改過的機會嗎?所以鄭捷就是太笨,想殺人就喝到爛醉,然後往西門町鬧區撞進去,一次死一堆人,還不用判死刑,真是好棒棒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