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ubu26 (白寶)》之銘言:
: 最近超商有的有推出即期品
: 就以當晚就過期的御飯糰來看
: 一過12點就要報廢
: 打個八折或七折這樣能刺激買氣嗎?
: 有沒有快要過期的東西怎麼賣才正確的八卦
: 還是乾脆就直接報廢
浪費食物會下地獄…誰說的?
假如真的要下地獄,是誰該下地獄?
客人?店員?店長?物流?工廠?…還是企業主?
另外…給豬吃算浪費嗎?那給肥宅不也是給豬…(齁齁)
我覺得企業想賺錢,又不想賠錢,不如別賣了…
想要名聲,喊出不浪費食物,就該賣1-3折,
即期賣定價的1-3折,除了可以拿回一些成本,還能博名聲,我覺得合理,
即期賣定價5-7折,企業除了賺錢還賺名聲,那就噁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