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充斥著引入鞭刑、判死刑的「民氣」,段宜康卻直嘆:「修法讓大家爽快,覺得出了
: 一口氣是一種選擇。我僅是一名立委,應考慮社會責任,這樣修法是否造成法律失衡?」
: 段接著說,美國調查顯示,罪責太重反而會讓酒駕肇逃者變多,而且一旦被貼上汙名化標
: 籤,酒駕犯不但難找工作,甚至可能遭鄰居唾棄,「如果沒辦法面對社會,還有什麼能在
: 乎?」
又是段宜康?
罪責太重會肇逃?
正常人是看罪責太重直接不敢犯了吧?
可能因為我身邊都是正常人
所以我都講正常人的例子吧
: 段宜康認為極端手段應該用在極端案例上,不能把所有酒駕犯推向極端,立法的目的是給
: 這些觸法的人有改過機會,「我們是否要把他們逼上絕路,應該好好思考、衡量。」
啊被撞的有沒有復活的機會?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reurl.cc/GnrMG
: 5.備註:
: 所以極端案例是甚麼?
: 集遊法? 兩岸監督條例?
: 有甚麼極端案例有用到極端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