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只嘿咻不談感情」女子口交完暈船愛上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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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1名女子2016年7月到男性友人家過夜,控訴遭對方指侵、逼口交,導致自己精神崩
潰,提告求償20萬元,但男子反駁說,2人約好只性交、不談感情,過程都沒違反她意願
;法院認為,女子坦承自己暈船,提出的證據也矛盾,認為她求償無據予以駁回。
女子說,當天到男子租屋處過夜,凌晨因情緒低落,對方就伸手抱她還壓到身上打算性交
,自己怕拒絕後彼此朋友關係破滅,就妥協並明確說「只替你口交」,結果男子強用手指
性侵,她痛到躲進廁所哭,最後又被闖入強迫替他口交1次,
她認為,男子沒確認她意願持續要求性行為,導致自己精神受損,甚至多次嘗試自殺,要
求男子賠償20萬元,並以臉書帳號公開PO文道歉。
男子反駁,事前就和她說「只能有性關係,不能陷入情感」,整件事也得保密,而當天彼
此順其自然性交,女子還主動坐到他身上摩擦、索吻,後來一起到廁所沖洗,也是女子主
動替他口交,認為她指控和事實矛盾,且本件性侵案也經檢方不起訴處分。
法院調查,2人發生性行為隔天還一起出遊、參加性別議題講座,與一般遭性侵受害者反
應大不相同,經當庭詢問,女子卻以沒有交通工具為由,顯然和常情相悖;再者,根據相
方對話紀錄,女子曾說「我暈船了可以嗎?我不提了,讓我自己冷靜」。
此外,法官還發現2人發生性行為後,女子非但沒有質疑、指責對方,反而是態度和善、
積極和他聯絡,甚至主動道歉承認自己暈船(也就是對男子投入感情),雙方仍然像朋友
般互動、閒聊,並談論電影、感情問題等,從對話中沒表現出創傷反應。
而有關女子提出醫院診斷證明,其就醫與事發時間已超過1年,而且性侵也非產生創傷後
壓力症候群、急性壓力反應、重鬱症及焦慮的唯一原因,就算她確實有就診,也難斷定就
是遭對方性侵導致;法院認定,女子無法證明男子是否有用強制方式性侵,其求償無據予
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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