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裡有問題...
我娘就是當年沒跟我爸要房子
連共同掛名都沒要求
現在離婚後一點保障都沒有
女的年輕時候把青春獻給孩子
中年離婚的話就沒地方住還得租屋欸
35不婚不生還可以專注事業存退休金
要不然就是結婚可以但是白紙黑字不生子
有能力的話想辦法自己生養
還是比離婚後什麼都沒有要有行情...
比起男的只要事業不差,離婚後還是可以找到對象
也沒有生育年紀限制
要女的去負擔所有離婚可能帶來的風險
結婚帶來的好處男的全部自己拿??
專心罵台女的人 如果對象是你媽媽你覺得??
男的如果不願意給房子至少要用其他方式給安全感
如果有任何疑慮 嫁給這種要幹嘛呢...
※ 引述《eeewwweeewww (lucky)》之銘言:
: 我表哥38歲 剛跟35歲交往12年女友分手
: 原因是女生要求表哥要先買房才結婚 而且男生要全出(頭期+貸款)
: 結婚後房子要掛在老婆名下 才有安全感
: 表哥是內科工程師 小主管 年薪150以上
: 女生月薪也有3萬左右
: 女生希望買在內湖或松山 男生覺得新北或基隆就可以了
: 男生覺得女生至少要出一點 如果全額2000萬 至少也要出300萬
: 但女生似乎完全不想出錢
: 因為這種事吵了很多次
: 幾個月後終於分手了
: 請問現在男生買房 掛老婆名下是常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