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risp2 (crisp2)》之銘言:
: 感覺是編出來的
: 女生已經35了
: 是不會輕易分手的年紀
: 只因為沒有完全登記自己名下
: 不想出半毛前
: 一定要買台北市
: 在35歲的年紀就跟一個年薪150的分手
: 要嘛就真正分手的主因沒寫
: 要嘛就是原PO為戰而編的
: PS.
: 此女一定可以接受房子登記一人一半,買新北是會差多少,薪水3萬要幫付的確有困難,但不用買到2000的
: 35歲女沒那麼難講話,感覺PO文有問題
那是你沒遇到 才會覺得是騙人的 我之前遇過 是34的東吳女生
我年收約是這個工程師2倍 這位女生要求我給他500萬才肯 你沒聽錯 500萬
當時我聽了當場傻眼 她也是說這樣才有安全感
還說娶到賺到 我回 此話怎麼說
他說她高雄一堆房子 土地 她又是獨生女
既然如此 為何還要500萬 安全感很夠了吧
她認為這是種誠意 愛的表現
多認識些女生 你就會發現很多奇杷 很敢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