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tkuang (阿光)
2019-04-08 14:23:26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2019年4月8日
2.完整新聞標題:
辱罵鄰婦「妳這個臭東西」 老翁判公然侮辱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鄰居爭執時若辱罵「臭」字,小心觸法!
北市近8旬的溫姓老翁,被控去年間因鄰居閻姓婦人撐開雨傘時碰觸到他,兩人起口角爭執
,溫翁情緒激動之下,以「妳這個臭東西」、「妳這個查某」等話辱罵她;高等法院認定,
以「臭」字指涉他人,已有輕蔑、貶抑之意,因此罵人「妳這個臭東西」已構成公然侮辱罪
,至於「妳這個查某」是指對方的「性別」,不算公然侮辱,今判溫翁罰金3000元定讞。
溫翁的辯護律師也質疑員警對溫翁有誘導訊問之嫌,高院審理認定,員警是本於「專業知能
」,針對是否達到「公然侮辱」中的「公然」法律要件一再向溫翁確認,如問溫翁「你和她
對話的時候,是不是任人都可以聽到?」、「問的時時是不是在公開場合,或者不是?」、
「經過就聽得到,對嗎?」等話,詢問過程平和,溫翁自由意志也未受到壓抑,因此員警訊
問並無不當。
偵審時,溫翁雖承認和閻婦起口角,但否認有公然侮辱不法,辯稱當時是遭她以雨傘戮刺,
才和她互罵,並稱「當時我很大聲,她也很大聲」;不過,閻婦指控,溫翁對她口出穢言,
辱罵她「妳這個臭東西」等話,已污辱她的人格才提告。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752072
5.備註:
這樣以後要稱呼人就不太方便了 例如「臭肥宅」
作者:
em4 (通通去吃寶路啦><)
2018-04-08 14:23:00臭男森
作者:
powyo (光子郎)
2019-04-08 14:24:00臭鮑魚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9-04-08 14:24:00那我女友愛罵我臭老公 我可以告嗎
作者: fujimoto (justwanna) 2019-04-08 14:25:00
妳這個香東西
作者: nikewang (耐騎王) 2019-04-08 14:25:00
罵 醜女 就沒事了
作者:
ilovelol (我愛英雄聯盟)
2019-04-08 14:26:00自
作者:
data1728 (陳阿兔..^^)
2019-04-08 14:26:00直接罵母豬絕對沒事
作者:
truffaut (Bon Vivant)
2019-04-08 14:26:00北市近8旬的溫姓老翁 鄰居閻姓婦人 9.2互打
作者: mudee (毋忘初衷) 2019-04-08 14:27:00
滯台支那真的是社會亂源
我在想是不是在罵 你這個臭逼 但是硬要說是罵臭東西阿然後還是被法官定罪了這樣 XDDD
作者: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19-04-08 14:30:00台女真的很沒品 亂戳人 還要跟人對罵
作者: MacOSX10 2019-04-08 14:48:00
腳和屄給法官聞看臭不臭才能證明這個問題
作者: Kosmosinsel (Kosmosinsel) 2019-04-08 15:26:00
你這個東西 你不是東西 這又要怎麼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