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9-1 條
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
違反前項規定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除經有關機關
認有特殊考量必要外,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份及其在臺灣地區選舉、罷免
、創製、複決、擔任軍職、公職及其他以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所衍生相關
權利,並由戶政機關註銷其臺灣地區之戶籍登記;但其因臺灣地區人民身
分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
法學專家卻不知道有這條頗ㄏ=.=
然後這條其實也是有解的,
註銷中國戶籍或放棄護照,向內政部申請許可回覆,並回台定居一段時間就沒事了
第 9-2 條
依前條規定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份者,嗣後註銷大陸地區戶籍或放棄持用
大陸地區護照,得向內政部申請許可回覆臺灣地區人民身份,並返回臺灣地區定居。
感覺他被中共陰了,
那麼高調上新聞,卻只是送給他個南京戶籍,也沒提到多送幾間值錢的四合院什麼的XD
台灣戶籍因此GG,可是中國其實也沒給沒啥好處?
※ 引述《HeartBrokeRs (丹堤之戀)》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新聞雲
: 2.記者署名
: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影/領中國身份證「台灣戶籍被廢」 邵子平告移民署:我的健保沒了
: 4.完整新聞內文:
: 有香港媒體在8日報導,台灣法學專家邵子平因為取得中國身份證,所以收到內政部移民
: 署的公函通知「廢止邵先生在台灣地區之戶籍」。邵子平對此表示,自己的健保和退休金
: 都不能領了,現在正在籌備返台提出行政訴訟,告內政部移民署和移民署長邱豐光。
: 根據香港媒體《明報》報導,今年82歲的邵子平,是民國外交官邵毓麟之子,在12歲時前
: 往台灣。1996年於聯合國人力資源與法規部門退休後,在2003年定居中國大陸北京市。由
: 於邵子平尋獲南京大屠殺「馬吉影片」,協助促成「拉貝日記」公諸於世,並且送往南京
: 大屠殺紀念館保存,去年12月獲得南京市中央門派出所特批當地戶籍,戶籍地就落在當年
: 離開南京時的居住地。
: 報導指出,但邵子平卻在近日收到內政部移民署的公函,這份在今年3月14日發出的公函
: 顯示,「邵先生(邵子平 )目前已取得大陸地區人民身份證,本署依『廢止台灣地區人
: 民身份及戶籍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通報貴所(台北市萬華區戶政事務所 )廢止邵先生
: 在台灣地區之戶籍。」
: 報導稱,邵子平表示,他在大陸戶籍申請確實是親自填寫,主要原因是常常住在內地,但
: 因為沒有大陸身份證,所以在交通、住宿上有諸多不便。邵子平正籌備返台提起行政訴訟
: ,要告內政部移民署和署長邱豐光,以及投訴民進黨任意踐踏他的正常權益;然而他沒了
: 台灣戶籍,現在還得申請赴台旅遊簽證,使他擔憂台灣會出於政治目的,拒絕自己的訪台
: 申請。
: 報導寫到,邵子平認為,台灣取消自己的戶籍,違反台灣《憲法》,嚴重損害他的經濟利
: 益,以及踐踏政治權利,「我有台灣戶籍幾十年了!註銷我在台灣的戶籍,我健保、退休
: 金都不能領!最重要的是,我依法應享有的選舉權、罷免權等政治權益都沒了!」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408/1417588.htm
: 6.備註:
: 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