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跟台灣簽很多合約應該大家都知道
但一般合約可能是國與國
例如:軍售、貿易協定等等
但現在台灣地位有點神奇
中國說台灣是他的一部分,但是美國看來不承認,所以挑過中國跟台灣簽約
但美國事實上也不承認台灣土地上中華民國的存在,畢竟違反目前美國說的一個中國原則
但是跟一個地區簽約,怎麼確定後面的政府會繼續執行,ex:繼續付錢不毀約
還有怎樣確認貨幣的信用
而且如果不是國家又能簽類似國家的合約
如此到底怎麼認定的
還是其實台灣就是不被承認的國家,但國際上大家都知道這是國家,只是因為某些原因用地區來代稱這個國家,包含的統治者以及政府也是
還是有其他簽約方式可以避免國家的概念也能簽約
有人能說明一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