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yGirl ()》之銘言:
: ※ 引述《HYL (@EVERYWHERE)》之銘言:
: : 少見多怪,公司被收購後,買主往往會把經營階層用黃金手銬給靠住,
: : 用高額的薪資把人留住數年,以避免買到的是個空殼,管理階層在收購
: : 後離開,造成買到的是一個沒有靈魂的空殼公司。
: : 這一點,可以從愛評網的前經營者的說法看出。
: : 證更新失敗,就斷網了。新金主砍人砍這麼兇,說不定連登入主機的帳號
: : 資料都沒有了,這些數位資產就等於是看得到用不到了
: 照原始員工的說法街口要的只是愛評 但不想要愛評的員工
: 所以用 要求他們去當業務的手法來逼退原愛評員工辭職
: 而且不得照勞基法計算資譴費
之前有家上市前用員工認股坑員工的第三方支付公司
就曾問公司內客服要不要轉業務,
實務上客服不同意時就是只能資遣,
因為你要員工去做的事跟原本他的職務內容不符,
就像你不能用倉管不願意當會計為理由強迫他自己走路.
所以愛評網員工這種說法,假定為真,
到了勞資協調那或上了民事法庭,街口很難勝訴.
所以去掉這個角度,有另個可能是,愛評網的人其實無心戀職,想先拿錢走人為贏.
資訊網路新創業做久了,其實都知道大家心態是什麼,
街口就是個很威權,老闆很硬的公司,
愛評網這種假新創的公司,
員工習慣的氣氛,工作方式肯定跟街口這種搞金流很 hardcore 的 style 不合.
街口老闆可能過來愛評丟一個要求要讓愛評想怎麼做,愛評的人就馬上縮...了
另外,我印象中,愛評網的創辦人跟愛情公寓的創辦人是相識,
以前聽到的說法,愛評網的資方就不是什善待勞工的咖,
這十三個員工(但要扣掉三個年收三百五十萬的),
可以打聽一下平均基本月薪有沒有四萬元.
這些人拿了資遣費,說要找到其他公司可以月薪增加兩成以上,我看也是很難...
對了,有人在討論這三個創辦人年薪三百五十萬合不合理,
基本上,一家中小企業的總經理如果月薪有十五萬,那這家公司已經算很凱了,
一家公股銀行的董事長,月薪也才十八萬而已...
但愛評網這三個不可能同時都是總經理對吧?
而且愛評網這三年來財報有黑字過嗎?
不想說的太多,時間要留著去幹亂七八糟的事,總之簡單說大概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