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sterkobe (球球)》之銘言:
: 看了這麼多相關文章和推文,很感謝大家對社子島開發的"建議"
: 身為社子島的一份子我來跟大家簡單說明這些抗爭的目的
: 針對市長說的
: "如果沒有租房子,我蓋房子給你租,「12年後如果你沒有買到自己的房子,你不是一樣?
: 跟人家租?"
: 這只是其中一種叫做"本來就沒房產的租客"
: 那在尚未禁建之前,也就是1970年之前就已經有房產,但沒有土地權的人呢?
中間恕刪
: 但各位有想過房子被拆之後"我往後20年要住哪"
: 我沒有土地可以拿到抵價地阿,怎麼辦!!
: 去外面租?我住了大半輩子的房子不用付房租,你現在柯皇一聲下令要開發
: 然後給我補償拆遷費幾十萬,大方一點補助到200萬
: 現在台北市房子頭期款我買得起??不要說台北市好了,三蘆能租多久??
: 你給我12年期限之後要搬出去,然後之後要住哪請問??
我也有同梯住在社子島,但滿久沒見面,我還沒有問他的想法。
但就這點請教masterkobe,你覺得你們現在住的好好的,柯皇一聲
下令鴨霸的要開發,然後大家非常不滿意市府的12年租賃措施..。
那請問如果柯不要淌這渾水,就不要開發可以嗎?
反正你們也習慣了雖然土地權不是你,但在上面蓋房也不用納租金
的日子,柯皇一來搞到大家惶惶不安,那社子島繼續維持現況,就
沒有那些無謂的隱憂了,不知道當地人覺得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