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東森新聞
2.記者署名
無
3.完整新聞標題:
【獨】對7月大嬰收40元共鍋費!消保官說話了
4.完整新聞內文:
2019/04/09 10:12
新北市三重一家連鎖涮涮鍋店,被指控竟然要對7個月的嬰兒收共鍋費,一名媽媽控訴,
用餐到一半,店員突然說因為女嬰也有占位子,所以要收40元共鍋費,讓這一家人無法接
受,雖然最後店員沒收這40元,但已經讓消費者感受不佳。對此,店家不願多做回應,消
保官說,若店內沒有清楚告示又要求收費,恐怕違規,可以令業者限期改善,最高罰10萬
。
▼連鎖涮涮鍋店遭指控要對7個月的嬰兒收共鍋費。(圖/東森新聞)
https://img.news.ebc.net.tw/EbcNews/news/2019/04/09/1554804213_71251.jpg
東森記者黃子鳳:「位在三重大同北路上,這家知名的連鎖涮涮鍋店,跟顧客發生糾紛,
一名媽媽在網路上PO文指控,她帶著7個月的女嬰來這裡用餐,沒想到被店家要求付共鍋
費。」
這名媽媽控訴跟家人一起用餐到一半,女兒開始叫,於是給她高麗菜梗咬,這時店員走過
來說,要付40元共鍋費。
因為占一個位子,媽媽不服回應,但點餐時沒有說,店員接著說,因為怕先說了顧客會反
感,雙方鬧得不愉快,店員後來沒收費,媽媽將過程PO網,閨蜜也氣得幫忙分享,對此,
我們求證店家及總公司都表明不做回應。
▼一名媽媽PO文指控,店員向女嬰收40元共鍋費。(圖/東森新聞)
https://img.news.ebc.net.tw/EbcNews/news/2019/04/09/1554804219_83918.jpg
東森記者黃子鳳:「我們來到附近的涮涮鍋詢問,像這家業者就說,如果要對孩童收共鍋
費,至少以身高100公分以上來當收費標準。」
再前往其他店家詢問,同樣都回應不會對嬰兒收共鍋費。
其他火鍋店業者李小姐:「嬰兒可以共享,可是我們沒有收共鍋費,差不多身高110公分
,才有收共鍋費。」
其他連鎖火鍋店業者:「嬰兒不應該收,嬰兒也吃不了多少東西啊。」
再看看事發的店家,在店內張貼「共鍋抵消費30元」,在官網則告示,身高110公分以上
加收30元,沒提到嬰兒要收共鍋費,消保官回應,恐怕違反相關法規。
▼店家官網告示,身高110公分以上加收30元。(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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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消保官:「都沒有資訊揭露,有隱匿的行為,令業者改善,逾期不改善,可以處罰
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再詢問台北市消保官,同樣有一樣規範。
當事媽媽私下回應,雖然受了委屈,但沒有要向店家索賠,只是要看對方以什麼誠意,來
平復他們的委屈。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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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