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立法訂三隻機器手臂來執行鞭刑?

作者: b777300 (su35s)   2019-10-29 15:40:51
其實台灣有很多法律可以向新加坡看齊,例如:性侵害、酒駕、家暴、貪污、瀆職、肇事
逃逸等等都可以用鞭刑來處理。
新加坡類似的案件發生比例遠低於其他國家的原因就是有鞭刑!
相信台灣如果引進鞭刑,很多重大案件一定會降低!
例如:酒駕初犯鞭三下、二犯就六下以此累積,酒駕拒測也是鞭三下,以此類推。
惡性死刑犯,依照案件重大程度最少一百下起跳無上限,每月最少需執行30下,到鞭完刑
罰才能執行槍決。
法務部長不簽署執行槍決定讞的死刑犯,一樣屬於瀆職,推遲一案每月鞭部長三下。
為了怕執行者不公,所以採購三條機器手臂來執行鞭刑,輸出力量依照性別與年齡劃分,
由專家評估。
適用年齡,12歲以上,75歲以下(犯案時年齡為標準)。
各位覺的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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