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清朝人」遺留新北市400坪土地 家族後代居住遭法拍上

作者: yoyodio (廢材毋需多言)   2019-10-30 08:21:13
各位鄉民早ㄤ啦 本魯鍵盤觀察家啦
阿這葛案例就是很經典der未辦理繼承土地阿
國考地政士+地政高普考不知道考過多少次惹
根據新聞說R,截至今年為止,全台灣還有1.5萬"公頃"的土地未辦繼承登記
屌吧 這宗案子根本不是什麼特例,只是位在蘆洲還挺值錢的
其他一堆3小中南部這種地方多的跟屎一樣
阿這種土地家族後代是不可以主張民770的
因為已有登記了阿,縱然是清朝人,有登記在謄本就是有登記
民770在台灣根本沒有適用的機會,除非哪天台灣跑出海埔新生地才可能
其實每個月每縣市都一堆未辦繼承登記的土地再標售拍賣說~~~~~
家族後代對政府而言,只能乖乖繳地價稅
他們之間也應該是喬不攏,所以沒辦法分割啦
只能在被"列管"之前,乖乖繳稅,去辦"公同共有"
但這案子現在是已經被國有財產局列冊管理(依法要15年)
期間還是繼續欠稅,不辦繼承登記,所以才被拍賣的
家屬在被拍賣的時候,因為土地上面有他們自建的房屋
應該是有"優先購買權",地政機關也一定會公布告訴
但這又牽扯到人性啦,叫你生錢出來買自己的房子.....ㄎㄎ
稅都不想交惹還會去買?????
現在法院已經拍賣完畢啦,法院判決在土地法裡面喔,最大
其他你主張3小朋友都沒用啦
想要跟賤商主張地上權,現在太遲啦,法院判決有如天條阿
之前就要做設定惹不去做,科 科
這宗土地之前一堆代書一定有去問啦,家族就不鳥嘛.....
阿後面有篇回說賤商會去搞公同共有的土地
沒錯,因為公同共有這東西很屌,表面上要做啥處分都要全體同意
所以看起來沒辦法賣他
但是阿,現在銀行是可以接受公同共有的持份部分去做抵押貸款設定
所以其中有人去抵押,欠銀行債不還,就可以造成他的持份被法拍
賤人們就有機會可以買下他的持份惹
剩下的就慢慢黑白兼施吧ㄎ ㄎ
※ 引述《MJdavid (膽固醇歐吉桑)》之銘言:
: 家族後代可以主張民法第770條嗎?
: 第 770 條
: 以所有之意思,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而其
: 占有之始為善意並無過失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 原地主往生後 沒有指定繼承人 那繼承人的順位最多可以到第幾呀?
: ※ 引述《rickey1270 (我大奈亞子毫無死角!!)》之銘言:
: : ※發文無1~6小標格式或未依順序任意刪除者會被刪文
: : 1.媒體來源:
: : ETtoday新聞雲
: : 2.記者署名
: :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 : 3.完整新聞標題:
: : 「清朝人」遺留新北市400坪土地 家族後代居住遭法拍上億元
: : 4.完整新聞內文:
: :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 : 新北市蘆洲一塊400坪土地欠稅192萬元,遭1億240萬元法拍。原來,地主是生於民國前27
: : 年的清朝人,但民國38年過世後沒有子嗣,土地也無人繼承,所以一直由親戚後代們蓋房
: : 居住。如今土地欠稅遭法拍,屋主非常不捨,直說這塊地是祖叔公留下來的,「這裡有百
: : 年回憶」,現在被建商買走,將爭取地上權,希望能和對方坐下來好好談一談。
: : 住戶唐先生說,祖叔公出生在清朝光緒11年,在西元1949年過世,留下這塊土地,沒想到
: : 今年9月遭政府法拍,「叔公祖沒有結婚,沒有子嗣,到了今天土地才被法院給拍賣,(
: : 我們)在這住100多年,不然要住哪,事後在一定要住到別的地方,因為土地被別人買走
: : 了。」
: : https://i.imgur.com/Erewnz2.jpg
: : ▲唐先生感慨,家族歷代住了100多年,全都是回憶。(圖/東森新聞)
: : 唐先生回憶,他一路見證茅草屋變鐵皮屋,為了保護原始面貌,還留有「屋包屋」的奇景
: : ,「孩提印象的時候,這附近沒有幾戶,大家都是茅草屋,後來風吹雨打、颱風,才用鐵
: : 皮把它包起來,小時候跟兄弟姊妹大家都睡通鋪,歷代住了100多年,之前我祖叔公還在
: : 的時候,我父母就住在這裡。」
: : 由於土地欠繳101到107年的地價稅192萬餘元,最後被國有財產署新北分署法拍,以1億
: : 240萬元法拍給土地開發商,創下今年單件不動產拍定金額最高紀錄。不過,土地開發商
: : 買下400坪建地後,擬繼續收購周邊土地,打造800坪建案,所以正積極與唐先生舅舅開價
: : ,欲收購一旁的土地。
: : https://i.imgur.com/gk5NY0t.jpg
: : ▲一旁的土地是唐先生舅舅名下財產,建商也欲收購。(圖/東森新聞,下同)
: : 唐先生說,住戶們不知道面臨法拍,過去向政府申請過戶卻遲遲沒有下文,「不是說我們
: : 繳不起(欠稅)啦,因為這個再怎麼繳,到最後也是沒用,等於零,因為土地沒有登記在
: : 我們名下。」
: : 行政執行分署新北分署主任行政執行官王金豐表示,「原地主對繼承人沒有指示,沒有配
: : 偶,也沒有第二三四的繼承人,其他繼承人也都不明,所以我們就是完全依照土地登記簿
: : 謄本的認定來拍賣的。」
: : 如今土地開發商以1億240萬元買下,扣除地價稅192萬跟土地增值稅4400萬元後,還剩下
: : 近5700萬元。新北執行署指出,如果土地有繼承人提出相關血緣證明,經過認證,遺產管
: : 理人可向國有財產署領回5700萬元。
: : https://i.imgur.com/Jco9fUL.jpg
: : https://i.imgur.com/eGhpQdK.jpg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1030/1568000.htm
: :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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