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ETTODAY
2.記者署名 吳銘峯
3.完整新聞標題:
獸父每月3次性侵女兒還稱「跨年砲」 重判20年定讞
4.完整新聞內文:
基隆17歲少女小鈺(化名)4年多前就讀國中時,當時因母親吸毒入獄,她與父親同住,
沒想到父親竟以每月3次左右的頻率性侵她,甚至還逼迫她在跨年夜口交後,再做「跨年
砲」。小鈺擔心說出去被父親滅口,又想逃避亂倫的噁心,性情大變。學校師長發現後,
報警處理。最高法院29日將這名獸父重判有期徒刑20年定讞。
判決指出,小鈺的母親入獄後,2015年初,她與父親到基隆的祖母家居住。某天晚間,小
鈺熟睡之際,竟被父親強行脫掉褲子,小鈺清醒詢問父親,父親竟要小鈺閉嘴,並將小鈺
抱到牆壁旁,要小鈺靠著牆,性侵得逞。完事後,父親並對小鈺恫稱:「如果你敢把這件
事告訴別人,我就先殺了你,再自殺。」
之後小鈺的父親就以每個月3次左右的頻率,從當年4月份起到年底止,持續性侵小鈺。小
鈺因父親首度性侵她得逞後之恫嚇言語,及以前曾見過父親毆打母親之印象,而不敢反抗
。總計小鈺因此被性侵27次得逞。
其中當年12月31日晚上11點多,父親壓在小鈺身上,興致勃勃的告訴小鈺說有一種東西叫
「跨年砲」,隨後逼迫小鈺口交,而後再性侵得逞。而跨年後的2016年1月中,父親又再
性侵小鈺,這次還要求小鈺叫他「老公」。但小鈺認為爸爸應該是媽媽的老公,她沒辦法
接受要叫爸爸老公這件事,所以性侵到一半時,小鈺就直接說:「爸爸我不要了」。小鈺
事後說「我沒有哭,但是我內心覺得非常奇怪。」
由於小鈺的月事沒來,她擔心懷孕,2016年1月份哭著找老師,說「我被我爸爸強姦」,
並描述過程。老師聽了大驚,隨即找社工安置小鈺,並報警處理。檢警逮捕獸父,但獸父
辯稱是因為他對小鈺管教太嚴格,小鈺才挾怨報復。但檢方不採信,提起公訴。一二審法
院均認定性侵29次,重判有期徒刑20年。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29日駁回定讞。
5.完整新聞連結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1029/1567546.htm
6.備註:
禽獸!
這種家庭 聽太多例子了
女方16、17歲時為了脫離原生家庭
隨便找個男人「跟了」 就離家懷孕生小孩
然後一直重複生小孩、換老公的過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