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港府發臨時禁制令 禁止網上暴力言論

作者: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19-10-31 21:23:34
※ 引述《gaucher 看板: Gossiping》之銘言:
: 又一次繞過正常立法程序,以臨時禁止令或緊急法形式頒佈法律。 第一次是禁蒙臉法,
: 第二次是變相成立辱警罪,這一次是禁網的第一步。
: 林鄭os : 你們不給我過送中條例,我索性讓香港變成中國,科科。
其實台灣人 沒什麼資格可以笑中共、林鄭耶.....
他們變相成立的"辱警罪" 是在禁蒙面之後
所以 是最近才成立的罪耶
但台灣從蔣氏專制開始 到現在
還保留 侮辱公署、侮辱公務員 這類的規定
香港成立辱警罪之前
你罵警察 屌雷摟某 不會有罪
但台灣 只要罵警察 不管用啥字眼
只是單純語言暴力
警察就可以把你側摔、壓制在地上
揍你幾拳 然後上銬
有些人可能會拿美國來說嘴
但美國警察 也不會因為被罵 就施行武力
美國使用武力 是你手亂動、亂放 沒放在警察可見位置
或者你情緒很激動
怕你身上有槍 下一秒會掏出來用
所以才施展武力
但你如果情緒沒有很激動 只是冷冷的辱罵警察
就不構成警察施展武力的條件
所以啦 台灣至今還保留這種極權國家的法律
根本沒資格去批評林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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