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噁男高架橋下停車場拉倒騎Ubike美少女 強

作者: kingtama (金魂)   2019-11-14 15: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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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LTN
2.記者署名
楊國文
3.完整新聞標題:
噁男高架橋下停車場拉倒騎Ubike美少女 強脫內衣露出「南半球」猥褻
4.完整新聞內文:
北市陳姓男子前年8月凌晨以隨機跟蹤手法,在新生北路高架橋下的Ubike停車場,拉倒剛
騎上Ubike的美少女服務生,對她強吻後,強脫她的內衣露出「南半球」,猥褻得逞,陳
男進而強脫被害人的牛仔褲,卻因她穿著合身牛仔褲,加上不斷抵抗,陳男無法脫掉它而
作罷,離去前還撂話「本來想給妳的」,高等法院日前依強制猥褻罪判陳1年2月徒刑,高
院民事庭今再判陳應賠償40萬元確定。
陳男從事仲介業,前年8月22日凌晨3時,跟蹤剛從鋼琴酒吧打工下班的美少女,到附近的
Ubike停車場。
陳男見四下無人,看準她剛騎乘上腳踏車毫無防備之心時,一個箭步從後方強行抓住她的
腰部,將她拉倒跌落地上,並迅速跨坐在身上壓制至無法動彈,並趁機強吻、猥褻得逞。
陳男接著想脫下美少女的牛仔褲,但因牛仔褲非常合身,脫不下來,加上被害人不斷反抗
、踹踢,陳男只好作罷。
美少女打給同事求救,驗傷後報案。陳男被逮後否認犯行,辯稱美少女是「朋友的朋友」
,才會上前拍打她的肩膀,是她自己受驚嚇而摔車倒地,和他無關。
但高院審理發現陳男說不出那位「朋友的朋友」的名字,不合常理,且美少女全身紅腫和
擦傷的傷勢,和她被拉倒、抵抗陳男強脫內衣、牛仔褲告成的傷勢吻合,日前依強制猥褻
罪判他1年2月徒刑。已上訴三審。
美少女不甘受辱,對陳男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100萬元。高院民庭審理認定,陳
男利用深夜隨機尾隨被害人,並將她拉倒犯案,造成她身心重創至深,直到審理時仍無法
彌平其驚嚇、不安情緒,判陳男應賠償40萬元確定。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977570
6.備註:
孤單南半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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