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我看看....拿到一份綠色的中國時....
抱歉看錯了,是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礦業法本會期無法三讀 經長:利害關係人無法取得共識
4.完整新聞內文:
「礦業法」修正草案本會期無法三讀,遭到民團強烈抗議,下會期將全部重新再來。經
濟部長沈榮津今天表示,礦業法目前草案有13個版本,每個版本都有90幾條,開了4次黨
團協商都無法達成共識;加上有包括原民組織、企業、政府等多個利害關係人看法不一
致,難取得共識,是癥結所在。
「礦業法」修正草案初審通過已近1年半,但本會期難以三讀,而因屆期不連續下會期將
推倒重來,導致民團強烈抗議。
對此沈榮津今解釋,礦業法草案多達13個版本,每個版本大多都提了90幾條,黨團協商
已召開4次都無法達成共識,仍要繼續努力。此外目前有好幾個利害關係人,包括原民的
部分就有原民會與原民組織,以及企業、政府單位看法都不一致,難以取得共識,是癥
結所在。
礦業法於2017年7月底送出經委會,當初審議時即大部分條文均無明確共識,多採保留協
商方式送出委員會。而當時版本中主要分歧點是針對採礦權及礦權展延期間,提出版本
自「礦權以20年為限,展延不得超過20年」到「礦權展限需做環評」等光譜都有;此外
針對「未環評礦業用地需補做環評」僅有經濟部提案支持,也成主要爭議點。
此外最大癥結點在於「礦業開發者與土地所有人未能達成協議及調處」時,應如何處理
。選項從「不得使用土地」到「提起民事訴訟」、「提存地價一定比例後使用」,看法
也不一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981360
6.備註:
是的,利害關係人之間無法取得共識,所以修法窒礙難行。
https://i.imgur.com/ZvWurT0.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