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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錢利忠
3.完整新聞標題:短裙辣妹搭捷運逛東區 裙底風光竟在這處失守!
4.完整新聞內文:
2019-11-18 15:07:59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黃姓男子疑似不堪生活壓力,想找管道紓壓,竟在台北東區徘
徊,鎖定人來人往的捷運板南線,專挑打扮惹火、穿短裙的正妹,趁搭手扶梯出現高低差
的機會,偷拍裙底風光;台北地檢署勘查其手機,發現存有2名被害女子的隱私部位照片
,依妨害秘密罪將他起訴。
檢方調查,去年10月13日至24日,黃男在北捷忠孝敦化站的出口徘徊,尋找適合偷拍的對
象,見到打扮入時且穿著裙裝的正妹經過眼前,立即尾隨及跟上手扶梯,站在後方利用高
低差的機會,拿手機偷拍裙底風光。
但黃男偷拍時疑似動作太大,被害者察覺有色狼偷拍,氣得報案提告;黃男落網後,其用
來偷拍的iPhone 7手機被檢警查扣,並從手機相簿中,發現他曾在忠孝敦化站2號及5號出
口處的手扶梯,偷拍2名裙裝正妹。
檢方認為,黃男所犯2次偷拍犯行,犯意各別,建請法院分論併罰,扣案手機則建請宣告
沒收。依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無故以錄影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可處3
年以下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981735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