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
Q:政府說法有沒有問題?
A:有,有過度包裝美化及誘導之嫌,但每個黨派宣揚政績時大概都是這樣,沒人會拿石
頭砸自己腳。
Q:近一年政府政策實際上有沒有吸引投資?
A:有,但形式上可能跟您的想像應該有相當程度差距。
Q:那兩邊吵屁吵?
A:吸引投資&資金回流其實是不一樣概念。一邊咬著境外資金其實沒匯回,另一邊則主
張確實有吸引(貸款)投資。兩邊都對,但就沒交集。
討論前先把客觀事實弄清楚是必要的,方案內容都搞清楚前就跳下去戰的振振有詞,對
民主政治只是有害無益。
首先,這次吵的議題是《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中的子項目,【協助快速融資】。
【協助快速融資】實施要點&解釋大致如下:
1. 貸款總額度5000億元,由國發基金支付委辦手續費(政府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依銀
行實際貸放平均餘額的年息1.5%計算),委由承貸銀行出資,貸款風險由承貸銀行承擔。
2. 計畫實施日:2019/01/01
3. 貸款範圍:「興建廠房及相關設施」、「購買機器設備」、「中期營運週轉金」
4. 貸款額度:除中期營運週轉金外,最高不得超過該計畫投資成本80%
5. 貸款利率:「不超過」郵政儲金2年期定期儲金掛牌機動利率加年息0.5%
6. 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含寬限期3年)
核心概念基本上就是政府請銀行弄個低利貸款,希望台商能盡量借去用。
BUT,要說這個樣子等同台商回流,我是持相當保留意見啦!
主要原因就是出在於放貸條件中的「中期營運週轉金」這個項目。不若另外兩個「興建
廠房」&「購買設備」屬於為資本支出項目的要件,營運週轉金這道大門的適用範圍太廣
。有件事情叫做借新還舊,意即透過借入新的低利資金去償還利率較高或即將到期的舊
債務。雖然規定上是明令不得利用此貸款方案來借新還舊,但公部門很難有效去抑制企
業,尤其是金流複雜的跨境企業這麼做,除非該企業傻到跟同一間銀行說我要用這個方
案去抵掉向同間銀行借的錢。再者,這種政府有政績、銀行有業績、企業有利基的事情
(哇這麼好,那猜猜看錢誰出),裁判球員們會不會嚴格自律及審核還是未知數。
Anyway,有企業去申請代表對企業肯定有利,但對普羅大眾是否有利就還是個問號,畢
竟不是所有老闆都是慣老闆,因為我相信僅憑省下利息錢這點,就願意回饋給員工及社
會的好老闆也是有的。
話說回來,若在境外資金尚未實質流入的情況下,把企業申請於境內申請的貸款美化成
資金回流,那企業以境內資金償還境內貸款時不就要叫資金流出?XD
再者,計畫要有成效,應該是要在過往的企業申貸平均值的基礎上,再額外顯著增加,
這樣才叫做吸引投資。若只是低利計畫案的資金被完美用光,但企業申貸總額卻與過往
相當,那實在是很難說成功吸引「更多」投資。
舉例來說,假設台灣五大銀行前兩年過往在資本支出貸款項目的新承做放款金額是平均
每月500億。假定成功吸引投資,讓企業有更高意願放大借款部位的話,那應該要是在這
個500億的水位上再增添一定數字,例如變成平均600億。然而,若所謂的5,000億低利計
畫金額達標,但實際總放款金額沒有顯著成長,那便代表企業需求沒有顯著增加,只是
借由低利計畫案取得了更低利息的貸款,而這些貸款的手續費則是由政府基金也就是稅
金來填補。
從央行定期公佈的五大銀行新承做放款金額與利率中可以看出:
各年度在資本支出貸款的年均(百萬元):
107年 = 53,848
108年 = 60,754 (1~9月)
意即,比較客觀的說法應該是,政府透過各項鼓勵投資措施,將今年資本支出貸款的月
均值擴大了(60,754-53,848)約莫70億的規模,較前幾年均佳。這樣的描述才是比較符合
實情的政績。那達到這樣政績所要花費的支出及風險有多高&值不值得,才應該是做為人
民應該要去討論的地方。
下面附上前後馬、蔡執政期間的五大銀行新承做放款金額走勢圖。要如何解讀,就看大
家了XD
https://i.imgur.com/mViiOm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