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Gay酒吧起衝突互毆 咬人男指控臺中警吃案

作者: strellson (臺語是客家話)   2019-11-20 09:28:21
1.媒體來源:聯合報
2.記者署名:林佩均
3.完整新聞標題:Gay酒吧起衝突互毆 咬人男指控臺中警吃案
4.完整新聞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7315/4173979
5.完整新聞內文:108-11-19
臺中市中區一家酒吧上周六清晨發生酒客衝突,王男咬傷謝男胸部,王搭電梯下樓又與黃
等四人爆發二次衝突,警方到場壓制並送醫。王卻在臉書指稱,警方涉嫌「吃案」,他報
殺人未遂與搶奪,警方卻依傷害罪偵辦。警方指出,調查未發現王男財物遭對方奪走情事
,且現場無查獲武士刀,是一根鐵管,已送鑑定有無開封,有無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
例,警詢後將王等五人依傷害罪嫌移送。
上周六清晨三點多,臺中市中區一家同志酒吧發生酒客衝突,王男(卅歲)不滿其他酒客指
稱他摸人下體,王在九樓店內與謝男(廿六歲)發生第一波衝突,王咬傷謝男右側胸部。
王搭電梯下樓,又在一樓電梯口與黃(十九歲)、鄒(廿歲)、劉(廿二歲)、陳(十九歲)發生
第二波肢體衝突,雙方互毆受傷,臺中市第一警分局出動快打壓制,查扣球棒、鐵管,將
雙方送醫並帶回偵詢。
王男昨天在社群臉書發文,指稱他向警方報殺人未遂與搶奪案,但警方只給他受理傷害罪
三聯單,並質疑「這算不算吃案?」
據了解,王男稱他身上的鑽石耳環、現金遭對方搶走,市價約八萬六千元,且對方持武士
刀砍向他,害他差點沒命。王男貼出報案三聯單,更在報案人簽章處寫下,「我是報殺人
未遂與搶奪」,表達不滿。
臺中市警局第一分局指出,調閱酒店內等相關監視器畫面,看不出王男身上財物遭對方搶
走等情事,另現場沒有查扣武士刀,而是球棒與一根鐵管,該根鐵管有無違反槍砲彈藥刀
械管制條例,已送請臺中市警察局檢視有無開封?是否屬於管制刀械。
警方指出,王男質疑部分,警方調閱監視器調查,王男在酒店內有摔杯子情形,當天王已
呈現酒醉狀態,警方調查完畢,王男與對方互提傷害,互以傷害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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