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答應演「巧虎」卻反悔 舞台劇演員判賠43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19-11-20 17:20:39
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記者溫于德
3.完整新聞標題:
答應演「巧虎」卻反悔 舞台劇演員判賠43萬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O劇團」指控崔姓舞台劇演員答應出演「巧虎」角色卻未參
與演出,導致劇團需找人代打,增加人事費用、排練支出場地租賃費等,提告求償;但崔
未到庭也未提出書狀答辯。台北地院審結,判崔應賠償43萬元,可上訴。
「O劇團」委託律師指主張,雙方前年2月23日訂立演出合約,約定由崔姓演員在舞台劇「
2018秋冬巧虎大型舞台劇『尋找消失的音符』」中,擔綱巧虎角色並管理後台;合約履行
期間,崔應嚴守劇場倫理及紀律,不可耽誤排演、會議及演出,若重大違約屢勸不聽,劇
團有權撤換演出人員,並提告求償。
但崔姓演員締約後並未依約進行訓練,並於劇團出發中國前2週表示無法參與演出,害劇
團緊急委請其他演員代打,並新增排練支出場地租賃費等;「O劇團」因而求償90萬元。
法院審結,認定「O劇團」與崔姓演員就排練、演出等義務均已明定履行期,崔遲誤履行
期,應負遲延責任,故「O劇團」得請求賠償替補演出人員薪資、支出新增排練場地租賃
費用、通訊費等,但「O劇團」依約僅能求償18萬元;至於崔未履行約定所衍生出來的違
約金,則以25萬元為妥,最終判崔應賠償43萬元。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984083
6.備註:
當巧虎這麼可恥?
寧可賠4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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