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記者 陳朝福
3.完整新聞標題:
民進黨屏縣議員黃建溢賄選 二審當選無效定讞
4.完整新聞內文:
屏東縣議員黃建溢去年被屏東地檢署認定涉嫌賄選,檢方提起當選無效之訴高雄高分院今
天二審宣判,改判黃建溢當選無效,全案定讞。遺缺將由同為民進黨的利八魁遞補。
屏東縣選委會表示,縣議員判刑確定,遺缺將由遞補補缺額。58歲的黃建溢,去年底在縣
議員第3選區(潮州鎮等9個鄉鎮)以7362票當選。遺缺將由同黨的利八魁遞補,利八魁將
成為這屆縣議員第1個經遞補當選的縣議員。
屏東地檢署在去年地方選舉時查獲黃建溢的張姓、陳姓椿腳涉嫌買票,依違反選罷法將2
人提起公訴;屏東地院刑事庭判決2人有罪,2人坦承犯行獲緩刑。
屏檢據此對黃建溢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不過,屏東地院民事庭未採納檢方所提證
據,今年8月一審判黃建溢勝訴。
不過,屏檢不服補提事證提出上訴,高雄高分院今天審結宣判,撤銷屏東地院原判決,改
判黃建溢當選無效定讞。高雄高分院審結認定是組織性賄選,即黃建溢授權,授意陳姓樁
腳尋求可靠的張姓樁腳,交付共新台幣5萬元賄款,囑其以每票500元向不特定選民行賄。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1911200264.aspx
6.備註:
屏東? D....? 那沒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