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殺人後月賠2百元! 法官認定兇手「可教

作者: POPSTAR5566 (流行至尊5566)   2019-11-21 19:00:17
※ 引述《cxzdsa (cxzdsa)》之銘言:
: 9年前高雄發生一起命案,性侵犯孫國晃因為不想入獄,竟然上網約出張姓博士生,將他
: 慘忍殺害,甚至企圖假冒死者,後來遭檢警識破,期間四度被判死刑,但高雄高分院更三
: 審、更四審認為他有教化可能,每月願意賠償家屬200元,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
: 上訴,全案定讞!
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411070
孫國晃…為達成上開殺死他人偽裝成係其自焚而亡再冒用死者身分名義之目的,則已選定
之前同在UT南部地區網路聊天室聊天之網友張志添,作為殺死他人再冒用死者身分之犯案
對象,並利用公共電話,多次撥打電話予張志添,於【99年11月16日】晚間8時28分、8時
31分許以電話聯絡後,雙方即相約於【同日】晚間9時許,在高雄市楠梓區興楠路335號之
千葉火鍋店後方停車場見面。待張志添依約騎乘機車抵達,雙方短暫交談後,孫國晃即坐
上張志添機車後座,引導張志添騎該機車前往維也納汽車旅館,並同至110室房間內。嗣
張志添於房間內脫下外衣褲,僅著四角內褲,並無防備時,孫國晃見時機成熟,即依所擬
之計劃,基於殺人之單一犯意,動手壓制勒昏張志添,張志添雖曾反抗,然因不敵體格壯
碩、孔武有力之孫國晃因而昏厥不醒。孫國晃隨即以前所購買之童軍繩,將張志添雙手反
綁於背後,並向不知情之旅館服務人員王懷舒索取黑色大型塑膠袋備用。同日晚間約9時
40分許,孫國晃將張志添置放在前所租賃之車牌號碼6407-WY號小客車後行李箱內,到達
清水巖山區,並於唐榮墓園前100公尺處之登山步道旁空地(位於高雄縣林園鄉金潭路旁
)停車後,同日晚間約10時30分許,即將張志添自行李箱內移至該汽車右後方頭部距保險
桿約10公分、身體與該汽車成約成90度仰躺之地面處,取出其於不詳時、地購買,早已備
妥而裝於上開塑膠水桶內之汽油,在該汽車前保險桿、左前車輪、駕駛座內、左後車輪等
處,分別潑灑汽油…以打火機點火引燃上開其所潑灑之汽油,放火燒毀上開汽車及燒死張
志添,上開遭其潑灑汽油所及之處突遇火源而迅速起火燃燒,張志添因生前昏厥不醒而不
及逃避,在吸入濃煙及身體為火燒灼情形下,造成氣管及支氣管黏膜層有明顯黑色炭粒沉
積,且因生前身體大面積受燒灼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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