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東森
2.記者署名: 柯振中
3.完整新聞標題:
酒後約女子回家恩愛「事後遭控性侵」!新北男無奈放大絕…獲不起訴處分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一名男子6月份出門喝酒,酒後與搭訕來的女子回家恩愛,豈料事後對方翻臉不認
帳,向檢警指控自己遭到性侵,他在無奈之下只好爆出驚人事實,隨後也獲得不起訴處分
。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新北市樹林區,已婚的男子酒後跑到公園內搭
訕女子,隨後與對方回家恩愛,豈料事後竟遭反咬,被指控性侵。
男子得知遭控性侵後說明,雙方發生關係是你情我願,沒有強脫女子的衣物,也不是性侵
,而且自己當天有喝酒,準備戰鬥時「硬不起來」,是女子幫他口愛,才順利發生關係的
。
檢警認為,女子兩次筆錄的口供不同,且與男子發生關係後曾獨自出門,隨後又與對方繼
續續攤。加上全案除了女子的供詞,沒有其他證據能證明男子犯案,因此檢警調查後,並
未起訴該名男子。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1121/158509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