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國道又見螃蟹車 連切4車道害人害己還吃罰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9-11-22 12:36:22
ltn 記者吳仁捷/新北報導
國道又見螃蟹車 連切4車道害人害己還吃罰單
張姓男子駕駛無尾小車開車途經國道一號北向的五股交流道前路段,疑驚覺錯過交流道,
張男竟然連切4個車道,從內側車道切到外側車道,直接撞上謝姓女子駕駛的白色轎車後
,再衝過槽化線,衝到下匣道的車道,幸虧當時車輛及時閃躲,沒造成二次事故;國道公
路警察局第一大隊泰山分隊到場處理,發現張男車輛半毀、胸骨斷裂、遭撞的謝女車頭半
毀,張男不但害人害己,還吃上罰單,吊扣駕照。
國道一隊也在臉書粉專上呼籲,「紅斑馬在教都沒有在聽 講幾遍了不要當螃蟹 一次橫越
4個車道 這下害人又害己」
泰山分隊說,這起事故發生在15日下午2時26分,57歲張姓男子駕駛的銀色小客車,疑似
錯過北向五股交流道,車身已經來到槽化線末端,直接就從內線車道向右橫跨4個車道,
過程中驚險閃過其他車輛,其中還有一台大車,最後在外側車道與49歲謝女駕駛的白色小
客車發生碰撞後,失控撞到五股匝道外側護欄,旋轉180度後逆向停於匝道外側車道,張
男撞擊後送醫胸骨斷裂全身擦挫傷,兩車駕駛人經警方施以酒測,沒有酒精濃度反應。
警方說,國道員警監看影像,發現張男駕駛的一部銀色自小客車疑似錯過國1北向五股交
流道,直接向右切由內線車道橫越4車道下交流道,並在外側車道與一部白色自小客車發
生碰撞,立刻通報巡邏車到現場處理事故,並將傷者送醫。
張男這種硬是要下交流道,完全不顧其他用路人安全的駕車行為,相當離譜,警方依違反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一項第一款: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處6000元以上,
24000元以下罰鍰,另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
國道警方特別呼籲駕駛人行車應遵守標誌、標線、號誌規定行車,依序排隊下交流道,違
規插隊、任意變換車道、跨越雙白實線、跨越槽化線等容易引發事故,如果錯過交流道(
勿螃蟹危險行為),應至下個交流道,除了危及本身安全也會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危害,民
眾如有發現其他車輛的違規行為,可將行車紀錄影像上傳到國道公路警察局的檢舉專區,
以遏止一些駕駛惡意的違規行為。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bit.ly/2OBD7lM
6.備註:
#國道日常
#優質水準
#重機不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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