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外送員車禍身亡 1家罰500元 1家罰不到

作者: fenway18 (熱愛紅襪)   2019-11-22 21:13:07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記者葉冠妤、張裕珍/連線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外送員車禍身亡 1家罰500元 1家罰不到
國慶連假陸續有兩名餐飲外送員車禍身亡,迫使勞動部勞檢並認定兩名外送員分別與美食
平台業者foodpanda、Uber Eats為雇傭關係,業者依法應為外送員投保勞保與就業保險。
但勞保局昨表示,Uber Eats是外商,在台僅有稅籍編號,非勞保強制投保單位,所以無
法開罰;另一家foodpanda則因該外送員僅到職兩天就身亡,試算後,也只能罰五百多元

勞保局納保組代理組長林秀襄表示,根據桃園市勞動局的勞檢資料,foodpanda罹災外送
員出事前一天才到職,實際工作兩天,平台也未與外送員約定薪資,勞保局只能直接以基
本工資兩萬三千一百元作為投保薪資級距,依法就沒為外送員投保部分裁罰,其中勞保可
罰保費四倍、就保可罰十倍。
不過,根據勞保局網頁試算,因為該罹災外送員僅工作兩天,且以基本工資為投保級距,
勞保、就保合計開罰金額僅為五四二元。
至於Uber Eats由台北市勞動局勞檢,林秀襄說,北市勞動局回報Uber Eats為荷蘭外商,
在台灣沒有工商登記,只有稅籍編號,因此非勞保強制投保單位,無法以勞工保險條例對
平台業者開罰;因該名外送員另有兼職,其他雇主已為他參加就保,依就保規定,勞工受
雇兩名以上雇主,擇一參加就保即可,所以無論勞保還是就保,都沒法令可裁罰Uber
Eats。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顧問林佳瑋對上述結果直呼「太扯」,尤其Uber Eats在台明明有營業
事實,卻沒有工商登記,明顯違反公司法第十九條與三七一條,這種在台灣接單、雇用大
量人力卻沒有工商登記,根本就是鑽法律漏洞,也嚴重侵害外送員權益,相當過分,勞保
局不該因此輕放Uber Eats。
至於foodpanda只能開罰數百元,林佳瑋也認為是罔顧勞工性命。她說,兩起死亡案之後
,勞動部宣稱會加強外送員權益,卻輕輕放過業者,根本是「雷聲大雨點小」,勞工權益
仍被犧牲。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11319/418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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